兰州市仲裁委:因疫情防控无法参加庭审可申请延期或中止审理
中国甘肃网2月6日讯 (本网记者 彭晓姣)由于疫情防控不能及时申请仲裁,超过仲裁时效期间怎么办?因疫情防控不能参加仲裁庭审怎么办?2 月 6 日,兰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就疫情期间涉及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有关问题作出相关回答。
1.因为疫情防控不能及时申请仲裁,担心超过仲裁时效期间怎么办?
因受疫情影响造成当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即此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难以按法定时限审理案件的,可相应顺延审理期限。
2.因疫情防控不能参加仲裁庭审怎么办?
当事人、代理人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正在治疗、隔离期间或因交通管制等无法参加庭审的,可根据规定,申请延期或中止审理。
3.疫情防控期间,因调解或仲裁案件处理事宜需要与案件承办人联系怎么办?
案件当事人可以通过已送达文书中注明的工作电话直接与仲裁员或书记员沟通联系,尽量减少出行。疫情防控期间我委仲裁员、书记员也将主动联系案件当事人,就仲裁法律文书的下发、开庭时间安排等事项进行沟通。请当事人保持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确保能取得联系。
4.对于已经开庭审理但尚未审结的案件,怎么处理?
已经开庭审理但尚未审结的案件,本委将适时组织当事人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进行调解,结案时间作顺延处理。
5.疫情防控期间,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否对外接待?
自2020年2月3日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执行“不见面”服务方式,需见面办理的,执行预约办理,通过电话预约好办理时间,办理时请佩戴口罩,即办即走,减少停留时间。
6.兰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联系方式?
收件地址:兰州七里河区南滨河中路63号
邮箱:lzldzc@126.com
电话:0931-8488279
联系人:李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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