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18条举措促进药品零售企业发展
原标题:我省出台18条举措促进药品零售企业发展 确保公众用药安全便捷
法治甘肃网 甘肃法制报讯(记者 薛雅文)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出台《关于促进药品零售企业创新发展和便民服务的意见》。《意见》从推动药品零售企业转型升级、鼓励药品零售企业便民服务、鼓励“互联网+药品流通”发展模式、提高药品配送效率、推进药品流通领域资料电子化和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强化服务和监管6大领域入手,细化提出18条具体举措。
《意见》提出,支持药品零售企业延伸供应链条。积极引导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向新建居民区、城乡接合部、农村边远地区等药店比较少的区域布局发展,实现药品流通对基层的有效覆盖,提高农村及偏远地区药品供应的安全性、便利性、可及性。支持非药品经营场所销售乙类非处方药。鼓励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在机场、火车站、商场、超市、便利店等场所内设置药品销售专柜,销售乙类非处方药,允许商场、超市、便利店等商业主体在营业场所设置药品销售专柜,销售乙类非处方药,丰富群众购买使用渠道。
《意见》明确,支持药品零售企业实现药品销售模式“线上线下”融合。在落实药品质量可追溯并确保线上线下融合,销售、配送全过程药品质量安全,以及执业药师有效实施药学服务条件下,药品零售企业可以“网订店送”“网订店取”方式销售药品。允许同一连锁门店之间调剂药品,实现“就近取药”“就近送药”(特殊药品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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