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法》修改后,赔偿额发生了哪些变化?
原标题:《商标法》修改后,赔偿额发生了哪些变化?
武威市何先生咨询:多年来,我国持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但保护效果与权利人的期待仍有差距,赔偿低就是其中的一个突出问题。请问,去年的《商标法》修改,对此产生了哪些改变?
记者连线律师阮磊解答:去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了《商标法》,加大对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惩罚力度,修改条款将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额由1倍以上3倍以下提高到1倍以上5倍以下,并将法定赔偿额上限从30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修改条款已于去年11月1日起施行。执法方面,深化了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理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关系,查处假冒专利、商标侵权等行政执法职责由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承担,充分发挥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优势,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行为。今后,知识产权侵权成本将大大提高,我国在专利、著作权等领域引入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将进一步完善。(记者 王昊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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