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开展为期两个月的违法违规司法鉴定清理行动
原标题:“金钱鉴定、人情鉴定、虚假鉴定、挂名鉴定”……这些违法违规司法鉴定要清理了
法治甘肃网 甘肃法制报讯(记者 王刚)根据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要求,省司法厅于近日下发通知,决定自4月1日起,分动员部署、开展自查、全面核查、清理整顿、验收总结五个阶段,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清理整顿工作。
严把准入关
全面核查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准入条件是否合格,执业许可证是否齐全、有效,业务类别是否属于法定登记范围。对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不符合设立条件的,撤销登记并依法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司法鉴定机构某一类别的在岗执业司法鉴定人实际少于3人的,依法撤销该执业类别;仪器设备配置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停止执业并限期3个月内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依法撤销该执业类别;《司法鉴定许可证》使用期限届满未申请延续的,依法办理注销登记手续;设立司法鉴定机构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的,依法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对没有经过有关机关批准在司法鉴定机构兼职的公务员,由所在司法鉴定机构进行清理和解聘;对辞职或退休的公务员,原系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其他担任县处级以上职务的公务员辞去公职未满3年,其他公务员未满2年,在司法鉴定机构兼职的,由所在鉴定机构进行清理和解聘。
严格质量监管
全面核查司法鉴定认证认可开展情况,近几年能力验证结果反馈情况,第三方能力评估、文书质量评查开展情况。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应当具备而不具备依法通过计量认证或者实验室认可的检测实验室的,停止执业并限期整改。10月30日后仍未通过的,依法注销其相应的司法鉴定业务类别;全面核查第三方评价工作,对司法鉴定机构同一鉴定事项连续两次能力验证结果为不合格的,停止执业并限期6个月内整改,整改后仍不能满足基本能力要求的,予以注销;通过文书质量评查发现司法鉴定人能力水平存在严重不足,停止执业并限期6个月内整改,整改后经省司法厅委托省司法鉴定协会或市司法局组织专家评审认为仍不能胜任司法鉴定工作的,予以注销。
严格执业监管
全面核查有关司法鉴定投诉、举报、信访等处理情况,严格对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执业活动的监督。对“金钱鉴定、人情鉴定、虚假鉴定、挂名鉴定”或者鉴定意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严重损害司法鉴定行业形象和公信力的行为,要坚决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发现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撤销登记。
通过清理整顿工作,旨在进一步严格司法鉴定准入管理,加强执业监督,严肃查处和有效预防“金钱鉴定、人情鉴定、虚假鉴定、挂名鉴定”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司法鉴定执业行为,提高司法鉴定服务质量和社会公信力,促进司法鉴定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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