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有时间限制吗?
原标题: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有时间限制吗?
天水市民蒋先生咨询:经法院向社会公布后,被列入“失信者黑名单”的被执行人,由于其社会信誉度明显降低,将在招标投标、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征信系统记录等方面受到全方位限制。请问,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有期限吗?具体是如何规定的?
记者连线阮磊律师解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一般为2年,具体包括: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违反限制消费令的;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但是,被执行人存在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1年至3年。当然,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法院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记者 王昊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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