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上半年涉罪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率全国第四
原标题:让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落地见效 我省上半年涉罪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率全国第四
近日,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检察院邀请社会各界力量召开座谈会,了解辖区落实“一 号检察建议”、保护未成年人安全等方面的现状,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保障未成年人安全的对策。 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甘政法 摄
法治甘肃网 甘肃法制报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甘政法)近日,记者从省检察院获悉,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对全国检察机关2020年1月至6月办理的未成年人案件附条件不起诉情况进行了通报,全省检察机关办理涉罪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率全国排名第四,同比上升幅度全国排名第三。
“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在未成年人国家保护大格局中具有特殊重要的责任、地位,必须下大气力进一步抓实、抓好。特别是在新形势下,全省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职责、任务要有更清醒的认识,要切实履行好司法保护职责,肩负起法律监督重任,推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更加扎实、深入开展。”在今年召开的全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会议上,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玉明确指出。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未成年人检察会议精神和朱玉检察长指示要求,省检察院第九检察部更新司法理念、理清工作思路、深耕主责主业、突出工作重点,以抓好未成年人特殊刑事政策和保护制度落实为发力点,多措并举,通过不断提高涉罪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率,提升未检办案质效,推进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扎实开展。
紧盯任务目标,明确工作重点
紧紧围绕“进入全国中偏上水平”这个工作目标,督导全省检察机关以高检院《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中未检案件7项专门指标为引领,强化细化措施,推动工作开展。强化对全省各地完成未检案件指标情况的跟踪,坚持每季度对各项指标数据进行分析通报,并针对性地深入部分地区进行工作督导,及时提醒、督促各地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特殊刑事司法政策。鼓励各地积极开展未检社会支持体系建设,探索引入社会力量制定个性化考察帮教计划,参与涉罪未成年人帮教工作,以提高办案检察官适用附条件不起诉的意愿和可能,更好地发挥该项制度的应有价值与作用。
完善工作制度,强化备案审查
2019年底,制定下发了《关于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备案审查工作规定(试行)》,将“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后,法院判决免予刑事处罚、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拘役或单处罚金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等6类案件确定为上一级检察院备案审查范围。今年初,又协调刑检部门建立了涉黑涉恶案件中对涉案未成年人处理会商征求未检部门意见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对下级检察院办理案件的跟踪指导,督促全省检察机关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特殊刑事政策和保护制度,积极适用附条件不起诉,“能用尽用”,不断提高适用率。
坚持每月通报,狠抓认罪认罚
充分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的积极作用,每月对全省各地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情况进行数据统计分析,并通报各市、州分检察院未检部门,引导各地将涉罪未成年人认罪认罚的悔罪表现与附条件不起诉的适用有机结合,综合考量涉罪未成年人的悔罪表现、回归社会可能性和帮教必要性,对符合条件的涉罪未成年人最大限度地适用附条件不起诉,促进附条件不起诉适用率的提高。
突出问题导向,开展专题调研
紧盯法院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未成年人案件,从2019年被法院判决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169人中针对性地抽取69人开展专题调研,通过查阅案卷,对案件逐案核对、全面审核,结合涉罪未成年人个人情况、犯罪情节,重点分析掌握案件办理过程中涉罪未成年人特殊保护政策落实情况,从中发现当前工作中存在的如适用附条件不起诉不充分等4个方面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提出改进对策,形成报告下发全省检察机关,督导各地积极践行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理念,推进附条件不起诉工作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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