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检察官依法监督 为8个家庭讨回正义
原标题:检察官依法监督 为8个家庭讨回正义
当事人送锦旗表谢意
申请人送锦旗感谢检察官。
中国甘肃网10月27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记者 许沛洁 文/图) “今天,我们专程过来感谢各位检察官。你们维护了公平正义,如果没有检察院的依法监督,我们这8个家庭就要背负287万元的债务!”这份感谢来自七里河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民事审判监督系列案件的多名申请人。10月26日,他们将一面锦旗交到了七里河区检察院梁德安副检察长和第四检察部负责人手中,表达对办案检察官的感谢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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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骗贷款员工遭连累负债
当事人金某某只是兰州某公司普通员工,其所在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崔某某。2015年5月至2017年6月,崔某某虚构公司集体购房事实,用虚假购房合同、收入证明等文件,骗得公司20多名员工将个人身份证、银行卡及密码、个人婚姻状况证明等材料统一上交公司财务。崔某某与银行联系好相关贷款事宜后,以单位集体购房需贷款为由,让公司员工与某信用社集中签订了《个人借款/保证担保合同》,共贷款合计355万元。银行发放贷款后,崔某某并未按贷款用途用于购房,而是用于其个人支配使用。
2016年4月以后,因崔某某公司资金链断裂,贷款一直处于逾期状态,造成某信用社直接经济损失287万元。2018年,某信用社陆续将上述逾期的20多名借款人及担保人起诉至法院。
一审判决生效后,该案进入强制执行阶段,涉案的10余名员工个人(借款人或担保人)或家庭(提供配偶的虚假担保材料)需承担30多万元不等的债务。
2019年8月,公司实际控制人崔某某因涉嫌骗取贷款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与此同时,和金某某有相同经历的公司其他10余名员工在省市多个部门上访申诉。
2020年3月初,金某某申请七里河区检察院对该案进行检察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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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依法履职 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受理该案后,七里河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监督理由,初步审查卷宗、听取当事人意见后认为,申请人诉求的案件并非个例。
多方走访、询问涉案当事人、复制银行凭证上百份、调取证据材料近千页……通过对该系列案件多角度分析研判,办案检察官认为该系列案件中的8起案件一审民事判决书认定的基本事实不清、且有新的证据出现足以推翻原判决,据此向七里河区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6件,提请兰州市检察院向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抗诉2件。2020年7月,七里河区法院和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原审案件再审;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书的执行。
这8起案件的成功办理,有效维护了司法权威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检察机关的依法履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了公平和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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