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提前完成“十三五”环境空气质量约束性指标
原标题:我省提前完成“十三五”环境空气质量约束性指标
平均优良天数比率为93.2%
美丽的甘南风光。
中国甘肃网10月31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 10月30日,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蓝天保卫战开展情况和2019年全省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情况。记者从会上了解到,今年前三季度,全省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同比均呈现下降趋势,平均优良天数比率为93.2%。对照国家下达我省“十三五”期间环境空气质量约束性指标,经测算,我省已提前超额完成国家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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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空气质量持续向好
今年前三季度,全省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5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6%;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2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2%,优于全国7微克/立方米;平均优良天数比率为93.2%,同比增加0.7个百分点,优于全国6个百分点。对照国家下达我省“十三五”期间PM2.5达到29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0.4%的环境空气质量约束性指标,经测算,我省已提前超额完成国家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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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盯重点任务重点领域持续开展污染治理
推进全省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累计完成了43台计1516.5万千瓦,提前1年全面完成我省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任务。稳步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实施动态管理,累计整治“散乱污”企业1055家。不断强化散煤污染治理,累计完成4303台、17264蒸吨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建成运行煤炭集中配送一级市场106个、二级配送网点2647个。
全面实施扬尘污染综合管控,城市建成区及周边施工场地“6个百分百”抑尘措施落实率为99.6%,城市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0%。提升大气环境质量精细化管理水平,建成了14个市州所在地空气质量微测网,实现了市县区大气监测全覆盖。加快补齐柴油货车污染治理短板,建立完善机动车污染防治管理机制,推行“三检合一”和“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治理”两个电子化闭环管理,打通了“天地车人”一体化监控网络系统。在非道路机械污染物排放管理工作中,组织14个市州全面完成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域划定和非道路移动设备的摸底登记和编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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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体系逐步完善 治污有了法律支撑
为整体推进全省大气污染防治,落实《甘肃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方案》,配套制定出台了31个专项方案,其中涉及蓝天保卫战方面包括《甘肃省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甘肃省冬季清洁取暖总体方案(2017—2021年)》等8个专项方案,通过一系列配套政策措施的制定,为打赢蓝天保卫战提供了法治保障。
通过3年的不懈努力,我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在“十三五”收官的最后2个月时间里,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将全力打好“冬防”攻坚战,决战最后一公里,坚决夺取蓝天保卫战决定性胜利。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杜志超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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