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中院印发有关《实施方案》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法治甘肃网·甘肃法制报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首席记者 苗丰俊 通讯员 王继禄)近日,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按照《嘉峪关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印发《关于开展法官社区联系点的实施方案》,要求全市法院结合实际,切实贯彻落实,确保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任务落细落实落地。
《实施方案》指出,开展法官社区联系点活动是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举措,是推动“三官一律”进社区的主要内容,是开展诉源治理、创建“无诉讼社区”工作的重要抓手,两级法院法官要结合正在开展的法院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深刻领会此项活动的重要意义。
《实施方案》要求,全体法官要利用工作及业余时间,积极主动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百姓,主动承担起化解矛盾、释法答疑、法治宣传、司法建议、回访帮教、民意沟通等职能任务,增强群众法治意识,以“无诉”助力“善治”,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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