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警方打掉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团伙
中国甘肃网3月18日讯(本网记者 李红军 通讯员 曹敏)利用经营通信店的便利,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骗取用户身份信息和手机号码,非法注册各类网络账号,这网络账号最终落到“号商”团伙手中,被用于违法犯罪。近日,平凉市灵台县公安局精心研判、缜密侦查,全链条打掉了一个网上购销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团伙,涉案7名犯罪嫌疑人无一漏网。
专案组在四川省绵阳市三台县抓罪嫌疑人韩某
2021年12月10日,闫某某、胡某某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分别被灵台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16+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的处罚。为进一步乘胜追击,实现对闫某某、胡某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一案的全链条打击,灵台县公安局成立了由独店派出所主攻,网安大队精锐警力紧密配合的联合专案组,专案组民警以闫某某、胡某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为突破口,条分缕析、抽丝剥茧,由点扩线、深度经营。
专案组在重庆市开州区大进镇抓获犯罪嫌疑人刘某某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类型繁多、作案手段多样。不同类型、不同作案手段的侦查思路截然不同。专案组根据前期掌握线索,一方面从下游犯罪入手,沿犯罪产业链向上游犯罪溯源,逐步打开工作局面。另一方面对数据信息进行分析研判,锁定重点职业人员,逐渐查清了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团伙的组织架构、层级关系及相关犯罪嫌疑人的落脚地点和活动范围。
专案组在云南省马关县都龙镇抓获犯罪嫌疑人范某某、查某某
为确保将该犯罪团伙一网打尽,战果最大化,今年2月21日至3月13日,专案组民警克服重重困难,相继转战四川省三台县、古蔺县,重庆市大进镇,云南省马关县、麻栗坡县等地,日夜兼程、连续奋战,一举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7名嫌疑人韩某、刘某某、魏某、卢某某、范某某、查某某及曹某某成功抓获。
专案组民警在云南省麻栗坡县抓获犯罪嫌疑人曹某某
经查,自2019年11月至2021年7月期间,胡某某相继发展闫某某和外省的韩某、刘某某、魏某等7名犯罪嫌疑人组建微信群非法买卖公民个人信息。韩某、刘某某、魏某等7名犯罪嫌疑人利用代理通讯业务的身份,以赠送礼品、话费的方式为诱饵,骗取客户个人信息后注册各类网络账号,以每个账号3元至20元不等价格出售他人,非法获利共计9.4万余元。
目前,7名犯罪嫌疑人均已被灵台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侦办之中,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警方提醒: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公民个人信息不是敛财工具,无论以何种手段非法获取或买卖公民个人信息,都属违法犯罪行为。公民个人不要轻易将个人信息提供给无关人员,对于来源不明的链接、网站等,务必谨慎填写个人信息,谨慎下载、使用来源不明的手机APP。在遇到个人信息被他人利用,涉嫌诈骗、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时,应保存好相应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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