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救尽救”“应救即救” 甘肃实现司法救助工作三级院全覆盖
新闻发布会现场。人民网 王文嘉摄
人民网兰州5月17日电 (王文嘉)“2021年甘肃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国家司法救助申请469件,决定给予国家司法救助322件421人,共发放司法救助金1357.4万元,同比增加36%。其中救助农村贫困当事人249户343人,发放救助金923.5万元,救助人数和金额分别占救助总数的81.5%和68%;救助残疾人73人,发放救助金334.7万元,救助退役军人及军属17人,发放救助金56.8万元,救助未成年人158人,发放救助金375.3万元。”甘肃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徐雷说。
5月17日,甘肃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2021年甘肃省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有关情况。据了解,甘肃省各级检察院都成立了由主要院领导任组长的司法救助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司法救助工作的组织领导,狠抓工作部署落实,全省具有司法救助职能的105个检察院全部开展了司法救助工作,实现司法救助工作三级院全覆盖。
“为做到‘应救尽救’‘应救即救’,全省检察机关多措并举拓展案件来源,各级检察院充分利用两微一端平台大力宣传司法救助工作,在接待群众来信来访中主动向困难群众介绍司法救助政策、在人群密集的区域发放相关宣传手册,提高人民群众对司法救助工作的了解和认知。”徐雷说,“我们利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围绕认罪认罚、相对不起诉、重大人身伤害等案件主动开展国家司法救助线索排查,发现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主动依职权启动国家司法救助,全省检察机关办理的司法救助案件中三分之二以上是在依法履职过程中发现、主动启动救助程序的。”
为了规范救助工作,确保救助质量,甘肃省各级检察院严格审查司法救助案件,在做到应救尽救的同时又做到依法依规救助。据介绍,甘肃省各级检察院对2017年以来办理的司法救助案件开展“回头看”,围绕救助范围、救助标准、审批程序和救助金发放、卷宗规范以及资金管理等方面开展自查,既总结经验又分析不足,帮助提升司法救助规范化水平。此外,甘肃省检察院严格审查救助范围、救助标准,通过走访申请人所在社区、村社核实申请人生活状况,向公安、法院等相关单位部门了解原案办理情况,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救助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在测算救助资金时充分考虑申请人受损情况、现实生活处境、救助资金能否被合理使用等多种因素,综合确定救助金额。
据徐雷介绍,甘肃省检察院党组按照“两聚焦一结合”工作思路,将服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作为六项重点工作之一,结合全省检察工作实际,出台《甘肃省检察机关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实施意见》,把司法救助工作作为服务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之一,持续谋划、统筹协调、扎实推进。该院与甘肃省乡村振兴局联合出台《关于建立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合作机制的意见》,形成了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与乡村振兴部门良性互动机制。
2022年以来,甘肃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司法救助案件85件,同比上升124%;经审查决定予以救助43件66人,已发放救助金额125.3万元,同比上升739%。
“今年全省检察机关将继续主动作为,推动落实司法救助各项工作措施,以救急救困、矛盾化解、促进和谐为目标,不断强化服务意识,确保困难群众不因案致贫、不因案返贫,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徐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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