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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社区矫正监管预防减少重新犯罪——酒泉市社区矫正工作实录

22-08-16 09:31 来源:新甘肃·甘肃法制报 编辑:程健

  原标题:加强社区矫正监管预防减少重新犯罪

  ——酒泉市社区矫正工作实录

  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王刚龚利芳

  社区矫正是立足我国基本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刑事执行制度。自2010年酒泉市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截至2022年6月,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8246人,累计解除7463人,现在册社区矫正对象783人,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率持续保持在0.2%以下的较低水平。

  聚焦新定位主动担当新使命

  酒泉市强化党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绝对领导,报请市委依法设立酒泉市社区矫正委员会,召开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同步制定酒泉市社区矫正委员会议事规则、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和办公室工作细则,自上而下推进指导全市各地依法设立社区矫正委员会。目前,全市7个县(市、区)、79个乡镇(街道)社区矫正委员会设立已实现全覆盖。

  《社区矫正法》实施以来,酒泉市将学习宣传列入“八五”普法重点内容,确定每年7月为《社区矫正法》宣传月,通过召开一次座谈会、举办一次业务培训班、策划一次主题宣传活动、组织一次法律考试、发放一套宣传资料、开展一次警示教育等“六个一”载体为抓手,广泛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摄制的《小安说法》系列短片获全省政法优秀新闻作品二等奖。

  聚焦新任务依法履行新职责

  酒泉市将社区矫正融入维稳安保、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疫情防控、扫黑除恶斗争等重点工作一体推进,加强社区矫正机构队伍建设,先后组织开展了社区矫正“质量年”“规范年”“建设年”和社区矫正突出问题专项整改等活动。

  2020年开始,联合酒泉监狱开展“为民办实事、司法促和谐”专项活动,酒泉监狱选派民警到酒泉市司法局协助开展刑罚执行一体化工作,主要负责参与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案件评查和巡查点检、训诫、心理辅导等工作;监地双方选派干警在7个县(市、区)巡回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专题讲座。该经验做法被省司法厅在全省社区矫正系统推广。

  据酒泉监狱党委委员、副监狱长刘建军介绍,酒泉监狱严格落实全省刑罚执行一体化工作会议精神,强化与驻地司法行政机关的衔接配合,逐步形成了包括共建合作机制、共解工作难题、共享系统数据、共同帮扶救助等内容,具有“酒泉特色”的刑罚执行一体化经验和做法。

  聚焦新要求优化工作新机制

  酒泉市始终把制度建设贯穿社区矫正工作始终。建立完善“日定位”“周听声”“月见面”“每日巡查”制度,实施精细化分类定级,按照宽、普、严三个类别,定期考核、动态调整、分级处遇。先后修订完善涉及社区矫正分类考核、分阶段教育、档案管理、应对突发事件等6项制度,编印20种执法文书。建立每日网上巡查、每日情况上报、每月网络点检通报等制度,严防脱管、漏管和再犯罪。

  据酒泉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李全忠介绍,面对社区矫正工作带来的新挑战,酒泉市检察院积极探索社区矫正检察监督途径,联动协作下好先手棋,下沉司法所开展大调研、大走访活动,并及时向司法行政机关发出检察整改建议,共同参与制定措施,建章立制。通过检察机关有力的监督,全市79个司法所“三个不到位、三个脱节”全部盘活,机制体制运行有序、管理逐步规范,在矫人员脱管、漏管、虚管、再犯罪明显减少。

  2019年,根据酒泉市委政法委安排,酒泉市检察院以肃州区、玉门市为试点,开展社区矫正检察规范化建设创新,后经过市委政法委的验收评查,并于2020年在全市推开。如今,全市7个县(市、区)检察院有条件的在矫正人员比较集中的司法所设立检察室;条件不具备的设立联络员或专干,检察监督的触觉实现全覆盖。

  聚焦新目标激发工作新活力

  为加快推进“智慧矫正中心”创建步伐,2021年,酒泉市制定了《关于开展“智慧矫正中心”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运用“甘肃省社区矫正管理教育平台”手机APP开展“社区矫正智慧教育”。依托全市政法大数据共享应用服务平台,社区矫正全部刑罚执行数据均已对接,并主动运用平台与公检法等部门开展网上协同办案。

  据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监庭副庭长宋臻介绍,近年来,酒泉市两级法院坚持把社区矫正工作作为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一项具体工作,积极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严格按照《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依法适用,最大限度化解社会不稳定因素,履行好人民法院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职责。全市两级法院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贯穿于法院社区矫正工作全过程,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实现案件裁判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酒泉市积极探索建设“智慧矫正”监管体系,依法对部分重点监管对象实施精准管理,防止社区矫正对象越界脱管等问题发生,提高了依法监管效率。加强“手机定位+微信监管”新措施,依靠智能手机微信软件平台,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实时动态管理,实现了“管得住、矫得好、不出事”的目标。

  “对社区矫正对象主要是通过每月的教育学习、公益活动,经常性开展法纪警示教育,使其从内心深处真诚地认罪悔罪。”酒泉市肃州区司法局泉湖司法所所长殷积召举例说:“如我们目前正在开展的‘爱国学法奔新生’主题教育活动,通过组织社区矫正对象集中观看爱国教育影片、邀请社区的尊老孝亲模范和老模范作报告,组织参加疫情防控志愿者活动,提升社区矫正对象的社会责任感,使每名社区矫正对象通过接受矫正,提升感恩祖国、感恩社会、敬畏法律、反省自我、融入社会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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