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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民携手救助国家保护动物

22-12-15 09:27 来源:新甘肃·甘肃法制报 编辑:程健

  原标题:警民携手救助国家保护动物

  池鹭

  本报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张瑞军)近日,兰州市公安局七里河分局土门墩派出所民警接到群众求助,成功救助一只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池鹭。

  11月30日19时许,土门墩派出所民警接到一名工人打电话求助称,其在厂房周围发现一只小鸟撞倒在地上,受伤飞不起来,小鸟的样子不太常见,疑似属于重点保护动物,请求前来查看。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这只鸟的翅膀羽毛腹部多为白色,背部为灰色,嘴长。经仔细检查发现,鸟的腿部受伤,当即对伤口简单消毒处理,又投喂了水和食物。随后,民警联系兰州野生动物救助站工作人员,经鉴定,这只鸟属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池鹭。

  苍鹰

  本报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孙涛通讯员闫宝兵)近日,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苍鹰,在陇西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民警和当地群众的及时救助下,重新回归大自然的怀抱。

  近日,陇西县巩昌镇群众将一只受伤的鸟送至陇西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民警发现该鸟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苍鹰十分相似,遂通过资料比对确认其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苍鹰。经民警现场初步检查,这只苍鹰除右翅轻微受伤外,精神状况良好,生命体征正常。经过民警两天的精心救治和照顾,在确定苍鹰具备放归条件后,民警将其带至适宜生存的林区予以放生。

  雕枭

  本报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张瑞军)近日,靖远县公安局平堡派出所接群众电话求助称,救助了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雕枭。

  12月5日,靖远县公安局平堡派出所接到靖远县平堡乡蒋滩村村民雒某某求助电话称,一只大鸟飞入其家鸽舍内捕食鸽子受伤被困,由于自己不具备救治条件,请求帮助。接警后,平堡派出所民警赶往现场,并联系森林警察大队民警一同前往协助。经查看,现场受伤被困的是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雕枭。随后,民警和群众一起将受伤的雕枭送往靖远县林业和草原局野生动物管护站进行救治。经野生动物管护站工作人员仔细检查,雕枭受伤情况并不严重,工作人员对其进行了简单的救治。目前,这只雕枭已在野外放生。

  雕鸮

  本报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张小锋)12月11日,灵台县公安局独店派出所联合热心群众成功救助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雕鸮。

  当日19时,独店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到群众报警称,发现一只疑似猫头鹰的鸟受伤,需救助。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赶往现场,经现场联系森林警察大队民警确认受伤的鸟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雕鸮。民警将雕鸮带回救助后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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