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州检察对一起刑执案件公开听证
原标题:瓜州检察对一起刑执案件公开听证
本报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何明霞)近日,瓜州县人民检察院就县司法局提请收监暂予监外执行人员张某某一案召开公开听证会,听证员、县社区矫正管理局负责人、当事人及近亲属参加会议。
经查,张某某于2022年因诈骗罪被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后经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至其哺乳期届满,社区矫正期间自2022年7月6日起至2023年1月10日。2022年11月17日张某某转至瓜州县社区矫正机构实施矫正。目前,张某某暂予监外执行期限即将届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应当及时收监的情形。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对案件基本情况、法律适用及拟作出收监执行建议的理由和依据进行了阐述。参会听证员在充分了解案情后进行了集中评议,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拟建议提请对张某某收监执行的意见。会后,瓜州县检察院根据审查相关证据材料和公开听证会的意见,及时向县司法局送达了关于同意对张某某收监执行的检察意见书,并得到了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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