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检察工作十年成就综述
原标题:公正司法铸检魂护航发展谱新篇
——全省检察工作十年成就综述
2022年11月,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党支部集体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
2022年6月15日,省检察院检察技术信息处党支部与兰州市公安局雁滩交警大队党支部举行主题党日活动,共同参观了省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
2022年5月11日,通渭县检察院开展“反诈有我,党员先行”主题党日活动,检察干警围绕农村电信网络诈骗特点开展法治宣讲。
2022年4月,永登县检察院干警在建材市场举行现场巡回听证会。
2022年3月,嘉峪关市检察院干警深入企业了解“八号检察建议”落实情况。
2022年5月,秦安县检察院干警深入学校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何明霞
新时代十年,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政法工作置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全局谋划部署,推动政法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根本性变革。
十年来,我省检察机关不断增强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依法能动履职,强化司法办案,促进公平正义,统筹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全省检察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有力服务保障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艰难方显勇毅,磨砺始得玉成。十年来,全省检察机关成功办理了一批“检察名案”,涌现出了一批“检察名人”,一项项亮点工作、一个个检察榜样,打造了甘肃检察的优质品牌,也烙下了甘肃检察人不忘初心、公正司法、执法为民的历史印记。
服务发展大局发挥检察职能
2021年2月5日,张掖市民乐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听证会,对犯罪嫌疑人魏某某等4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拟不起诉一案公开听证,充分听取侦查机关和当事人、辩护人的意见。
这次听证会与以往有所不同,邀请了全国人大代表杨海蓉、省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拜荣静等7人作为听证员,站在第三方独立立场进行听证和评议。
“检察机关作相对不起诉处理,既消弭了社会矛盾,又最大限度减少司法办案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实现了法律刚性与司法温度的有机结合,彰显了检察机关的担当作为。”省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兰州大学法学院教授拜荣静对检察机关以公开听证方式实现依法治理和源头治理给予高度评价。
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对重大争议或影响性案件,以听证形式公开审查,实行类案集中听证,根据案件类型区分听证重点,尽可能化繁为简、节约资源,是我省检察机关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一个缩影。
“紧盯中心大局、大事要事打攻坚战,紧盯薄弱环节打持久战,紧盯急事难事打歼灭战。”十年来,省检察院党组一张蓝图绘到底,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体现到检察实践中,不断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甘肃省检察院党组发生三个新变化:党的建设有新加强、服务中心大局有新突破、检察业务工作有新进展。”2020年,最高检巡视组这样评价。
新时代十年特别是2018年以来,省检察院坚决贯彻党中央、省委和最高检监察体制改革和检察机关部分职能转隶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要求,提出并践行“两聚焦一结合”工作思路,立足检察职能扎实开展“六项重点工作”(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促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深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和社会治理),统筹做好“四大检察”,全面推行周调度、月点评、季度分析、半年小结、年终述职“五步工作法”,用行动、事实、数据、案例说话,凸显检察机关的担当作为。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我省检察机关把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坚持依法履行好检察职能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聚焦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新的更高要求,努力从检察供给侧提供更多更优法治产品检察产品,努力实现司法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做侦查取证的引导者、黑恶定性的把关者、依法从严的推动者、严格执法的监督者、社会治理的促进者,对所有涉黑涉恶案件提前介入、依法从严从重提出量刑建议、逐案深挖彻查“保护伞”,起诉涉黑犯罪1338人、涉恶犯罪4443人,起诉黑恶势力“保护伞”69人,并逐案提出检察建议,助推社会治理。
与此同时,全省检察机关十分注重加强民生检察工作,围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生态环保、营商环境、社会治理等重点领域民生问题,开展55次专项调研,确定6个方面25项检察为民实事,把群众身边的“小案”“小事”当作大事办实办好,让司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十年来,全省检察机关严厉打击涉农刑事犯罪,起诉13426人;常态化开展侵犯农民工权益犯罪专项监督,联合挂牌督办186起欠薪案件,帮助追回欠薪8654万元;用好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累计向1293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909万余元;积极参与“控辍保学”行动,运用检察建议、支持起诉、庭审说法等方式,帮助1036名失辍学学生重返校园。
为促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省检察院还联合省工商联开展了为期3年的“维护民企权益、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持续开展“千人进万企”大调研大走访大排查活动,自主研发服务保障信息平台,累计走访联系各类商会和企业30671家,帮助解决涉法问题1678个。
东西蜿蜒1600多公里、南北宽约530公里的甘肃区位独特、生态地位重要、生态环境脆弱。
省检察院出台包括“积极部署祁连山国家公园生态环境问题专项督导活动、挂牌督办重点案件、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推行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年度报告”在内的服务生态环保10项举措,发挥打击犯罪、诉讼监督、公益诉讼等职能作用,助力污染防治攻坚,守护蓝天碧水净土,起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1431人,立案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6611件。
在举全省之力深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同时,省检察院建立健全“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深入推进“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等专项行动,协调助推2021年黄河流域生态警示片涉及问题治理。推行“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建立9个检察公益诉讼生态修复基地,通过异地补植、警示教育等方式,促进生态环境综合保护治理,并与四川、青海、西藏等6省区检察机关建立跨区域协作配合机制,共同加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治理,让天更蓝、水更清、地更绿。
省检察院还牵头召开西北五省(区)六方检察机关首次联席会议,达成“兰州共识”,会签协作意见,建立协作机制,共同服务保障“丝绸之路经济带”软硬环境建设。
深耕主责主业守牢公平正义防线
2021年2月,由省检察院兰州铁路运输分院提起公诉的一起案件当庭宣判,两名被告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财产5000元。这起17年的陈案终于真相大白、尘埃落定。
近年来,我省检察机关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充分履行刑事诉讼主导责任,发挥捕诉一体机制优势,开展“百日大提升”“刑检优化月”等行动,从更新司法理念、优化评价指标、提升办案质效、增强公诉能力等方面下功夫,积极践行“少捕慎诉慎押”,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持续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全面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做优刑事检察取得新成效。
“强化目标引领,提振精气神,激励创先争优,通过努力,把工作做到全国中偏上水平。”省检察院党组对照制定的目标,践行新时代检察司法理念,立足办案谋发展,对照“做优、做强、做实、做好”要求,努力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各项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快递单未对用户个人信息采取隐匿化等有效保护措施,直接显示客户姓名、电话号码等个人信息,存在泄露公民个人信息重大隐患。”2020年6月29日,平凉市人民检察院收到群众举报。2020年8月11日,平凉市检察院立案调查,与平凉市邮政管理局就完善快递单个人信息保护措施进行多次磋商,并组织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公益诉讼志愿者作为听证员进行公开听证后,2020年9月8日,平凉市检察院向邮政管理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
收到检察建议后,市邮政局印发《关于切实做好邮政行业用户信息安全保护的通知》推进专项整改,集体约谈快递企业负责人,并开展公民个人信息安全法治宣传,对快递员进行用户信息安全培训,并就整改情况向平凉市检察院进行了书面回复。经抽样调查,快递企业快递单和快递员通信终端用户手机号已全部实现隐匿化技术处理,所有快递企业今后不再留存纸质运单。
“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让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却也产生许多新的矛盾。”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王俊琳介绍,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坚持“实体程序并重、解决问题为要”,顺应人民对维护公益新的更高要求,以专项行动为牵引,围绕生态环保、食药安全等重点领域,持续加强文物、英烈纪念设施等保护,98%以上的公益损害问题在诉前妥善解决,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
自2017年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面推开以来,我省检察机关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紧盯公益损害突出问题,聚焦重点领域,依法能动履行“公共利益代表”神圣职责,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公益诉讼案件13136件,发出检察建议10826件,起诉756件,通过公开送达、公告等方式增强检察建议刚性和诉前监督效果。
与此同时,全省检察机关全面贯彻实施民法典,持续更新监督理念,完善案源发现、调查核实、一体办案等机制,精准履行监督职责,着力改变“重刑轻民”局面,做强民事检察实现新突破,共审查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4281件,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705件,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2208件;监督纠正虚假诉讼案件162件;强化民事执行监督,对怠于执行、消极执行等问题,提出检察建议1248件,法院采纳1125件;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构成犯罪的提起公诉294人。
“行政检察发挥‘一手托两家’功能,落实‘穿透式’监督理念,以案结事了政和为目标,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据省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李晓静介绍,聚焦扶贫救助、社会保障等领域,对办案中发现行政机关及其部门怠于履职、不依法履职等情形,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履职2082件,行政案件提出监督意见采纳率100%。
据统计,截至目前,我省44个案例被评为全国典型案例,23项工作在全国全省作经验交流,检察工作数据性指标、影响力指标、综合类指标持续提升,整体达到全国中偏上水平。
纵深推进改革优化司法办案质效
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复同意,2018年10月19日上午,祁连山林区检察院在张掖市甘州区正式挂牌,标志着甘肃省林区检察院司法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
祁连山林区检察院是省检察院林区分院的基层检察院,前身为迭部林区检察院,于2017年10月由甘南州整体搬迁至张掖市甘州区,管辖范围由原来迭部林区扩大为甘肃祁连山、甘肃盐池湾、甘肃民勤连古城、敦煌西湖、安南坝野骆驼五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改革后的职能发挥也更加充分。而这仅仅是省检察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众多举措之一。
近年来,省检察院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检察官权力清单,三级院检察长列席审委会会议883人次,入额院领导直接办案31052件,通过健全监督制约、考核评价、错案责任追究等制度,深化综合配套改革,推行员额省级统筹管控、市级动态调配机制,规范完善遴选、交流、退出条件和程序,统筹做好三类检察人员职级评定、晋升、选升等工作,落实聘用制书记员相关职业保障,各类人员的工作热情被激发出来。
我省检察机关注重加强干部的培养选拔,推动选任调整领导干部40名,选升一级、二级高级检察官43名,全省检察机关晋升副处级(四级高级检察官)及相当职级以上人员420余名。全省检察机关通过岗位练兵、业务竞赛、专门集训和网络培训等方式,分级分类培训干警23000余人次。
2021年7月28日,省检察院围绕“智慧应用拓宽办案路径,技术支撑提高工作质效”在2021政法智能化建设技术装备及成果展上作主题发言,我省检察机关移动办案应用系统荣获“2021政法智能化建设智慧检务创新案例”,并作为参展项目在活动现场展出。
“全省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融入‘科学化、智能化、人性化’智慧检务建设理念,以‘大系统、大应用、大运维’为引领,按照‘强基础、重应用、稳提升’的工作思路,持续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5G通信等前沿科技与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各类检察业务深度融合。”省检察院检察技术信息处处长张恒介绍,我省主导研发的基于检察工作网的移动办案应用系统,打破了办案场景限制,为着力打造“指尖上的甘肃检察”增添浓重的一笔。
我省检察机关还注重培育和打造检察工作亮点,围绕满足人民群众期盼、服务全省发展大局、解决工作中的难题,实施亮点品牌创建工程,通过年初确定创建计划,年底全面评估验收,促进各级院抓重点、破难点、创亮点,以各地各条线的亮点特色,带动提升全省检察工作整体水平和影响力。
新形势激励新担当,新征程呼唤新作为。全省检察机关将继续在加快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不断开创富民兴陇新局面的征途上不懈奋斗,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本版图片均由省检察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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