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城市更新办法》将于3月15日施行
原标题:《兰州市城市更新办法》将于3月15日施行
为城市更新工作“一盘棋”提供法治保障
法治甘肃网·甘肃法制报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杨丹)为增强兰州市可持续发展动力,规范城市更新活动,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完善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传承历史文脉,提高城市竞争力。近日,《兰州市城市更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拟定于2023年3月15日起施行。
《办法》共六章四十一条,包括:总则、规划指引与计划、实施、保障和监督、法律责任、附则,探索创新兰州市城市更新工作机制、实施模式、支持政策和管理制度,以立法的方式促进城市转型升级,为实现全市城市更新工作一盘棋提供了法治保障,对促进“精致兰州”建设将发挥重要的法治规范、引领和保障作用。
《办法》对城市更新内涵进行界定,将城市更新划分为微改造、综合整治和拆除重建三种类型,明确了部门职责,提出了城市更新政策措施,规定了城市更新工作监督检查制度,确定了“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规划统筹、绿色智慧,民生为本、公益优先,公众参与、共建共享”的城市更新原则。
《办法》为提升城市更新行动的系统性和整体性,借鉴外地规划制度体系设计的逻辑,总结兰州市多年来城市更新实践经验教训,构建了“城市更新规划指引-区域评估-片区划定-实施计划”城市更新工作体系,为兰州市城市更新行动提供了基本指引。
《办法》将影响历史文化保护的建设区域纳入城市更新范围,规定了促进历史文化资源活化利用,加强文化保护激励措施等内容。同时,立足兰州市老工业基地特点,对老旧厂房、低效产业园区等旧工业区更新改造予以关注,注重城市转型升级,突显地方特色。
- 2023-02-14省委依法治省办印发《实施意见》 推动法治副校长制度实职化运行
- 2023-02-14全省政法系统政治督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召开
- 2023-02-14刘长根在陇南市调研时强调:加强基层治理 支撑主动创稳
- 2023-02-14甘肃省建立公益诉讼检察与生态环保督察协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