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甘州区法院开展“院长接访月”活动侧记
原标题:巧解“骨头案” 释法解难题——甘州区法院开展“院长接访月”活动侧记
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何明霞
自开展“ 三抓三促 ”行动和主动创稳行动以来 ,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聚焦工作部署 、现实需要和群众期盼 ,将主动创稳作为深入贯彻落实 “三抓三促”行动的有效方式,结合“院长接访月”活动,圆满执结一起涉执信访“ 骨头案 ”,原 、被告双方均表示满意。
近日,当事人双方不约而同为法院送来了锦旗。 两面锦旗 ,表达群众的认可 ;一 声感 谢 ,激励法院人的担当 。这是甘州区法院用心用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一个缩影。
直面问题 深入调查获真相
2016年9月,罗某某将其名下房屋出租给庞某某居住,但自2017年9月以来,庞某某拖欠房屋租金58553元不付,罗某某多次催讨并要求庞某某搬离房屋遭拒,罗某某诉至法院。
2022年4月,法院依法判决解除双方房屋租赁关系,限庞某某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腾房并支付房屋租金58553元。判决生效后,因庞某某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相关义务,罗某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执行过程中,庞某某既不履行房屋租金,又拒绝腾房。办案人员将这一情况向甘州区法院副院长徐建军汇报后,徐建军决定暂缓强制腾退,并成立工作专班,由其包案督办化解。
随后,徐建军带领执行干警深入细致调查,发现庞某某无固定收入,身患重病导致其丧失劳动能力,主要靠捡拾废品和父母接济生活,同时还抚养两名在校子女,如果强制腾房可能会造成庞某某居无定所、流落街头。
案件情况远比想象中要困难和复杂得多。因为庞某某和子女户口仍在其父母名下,未独立成户,加之其与过世丈夫名下仍有一“空壳”公司尚未注销,按相关规定不能享受国家的救济政策。
法情相融 部门联动解难题
为迅速妥善办结此案,徐建军与执行干警多次召开案件协调推进会,共同分析问题症结、研究解决办法。
经研究,徐建军决定采取特邀调解员、街道司法所、社区、居委会和亲朋好友等多方联调的方式妥善化解此案。
最终,在各方共同努力和亲友的劝说下,罗某某和庞某某的对立情绪得以缓解。罗某某表示会充分考虑被执行人实际困难,作出最大限度让步;庞某某也承诺会千方百计尽快腾退房屋并积极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案件如何执行到位?徐建军和执行干警一致认为,不解决庞某某及其子女的住房和生活来源问题,案件执行就无法推进。
徐建军决定逐个破解,再申请救济。他先从户籍分立着手,积极与区公安局、辖区街道办和居委会联系对接,将庞某某户籍从其父母的户籍上分离,独立成户。随后,协调住建、民政、街道办等部门,全力排除各种困难,顺利为庞某某申请公租房一处,同时为庞某某及其两个子女申请到了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生活困难群众一次性临时救助金。
圆满执结 彰显司法温度
解决了庞某某的后顾之忧,案件重新提上执行议程。徐建军又安排执行干警协助庞某某整理物品,尽快腾退房屋。
与此同时,积极联系罗某某,对剩余的房屋租金执行事宜进行沟通协商,最终罗某某同意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待庞某某有履行能力后再恢复执行。
4月初,在执行干警的协助下,庞某某已搬至公租房居住,原租住的房屋也已返还罗某某。这件“骨头案”得以圆满解决。
“信访工作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一定要按照省法院的安排部署,把‘院长接访月’活动当成一场攻坚战来打,树立‘案小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的理念,在坚持严格公正司法的同时及时关注社情民意,突出‘谁办案、谁负责’,压实办案法官办信办访、化解矛盾、定分止争的司法责任,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有力量、有温度,努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甘州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宏荣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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