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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中院交付一起标的额2.86亿元以房抵债案

23-06-13 17:08 来源:法治甘肃网 编辑:孙珩力

  原标题:白银中院交付一起标的额2.86亿元以房抵债案

  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张萍 实习生 张盼)近日,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内蒙古包头中院的大力协助下,成功交付一起涉案标的额2.86亿元的以房抵债案,这也是“陇原风暴”执行行动开展以来,白银中院完成交付的涉案标的额最大的一起执行案件。

  2015年,某资产管理公司起诉乌海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包头某企业投资公司、王某某等合同纠纷,2017年6月28日,经最高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确定乌海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偿还某资产管理公司债务重组本金2.15亿元及债务重组收益合计达4.7亿元。包头某企业投资公司以其开发建设的某小区所属土地、地上附着物为本案抵押物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因乌海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无可供执行财产,执行人员对包头某企业投资公司抵押物组织评估拍卖,但因该开发项目系工业用地,没有建设规划许可、开工许可等手续,无人竞拍而系统流拍,最终白银中院裁定将涉案查封房产中的940套住房、公寓和商铺作价2.86亿元抵偿债务。在交付过程中,因该案抵债资产体量大,包头某企业投资公司也因承担抵押担保责任而出现经营困难,企业员工抵触情绪极大,涉案小区其他购房户因办证不力也多次群体性信访,房产交付工作困难重重。

  为了解决实际问题,切实保障当事人及涉案小区购房者的合法权益,白银中院执行团队多次赶赴包头、乌海等地,在组织双方和解的同时,通过走访当地党委政法委、住建局、信访局等机关单位,在了解情况的同时,积极争取各方支持。在执行团队的不懈努力下,某资产管理公司将债权及抵债资产转让给鄂尔多斯某实业有限公司,该实业公司也作出了放弃剩余债权执行和解除抵押的承诺,最终,该案等得以成功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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