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四举措”推动构建未成年人保护体系
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何明霞 通讯员石华
近年来,山丹县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创新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充分利用检察监督“一体化”工作机制,着力打造“丹·苗”未检品牌,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建立一体化工作机制
山丹县检察院整合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建立“横向协作、内部整合、总体统筹”的未成年人检察监督一体化工作机制。建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组建由1名员额检察官、1名助理和2名书记员组成的未成年人检察办案团队,提升未成年人案件办案水平。同时,发挥未成年人检察“一站式”询问救助中心“五室一廊”作用,最大限度减少办案对未成年人造成的影响。
提升未成年人保护水平
山丹县检察院始终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零容忍”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落实涉罪未成年人案卷封存制度,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落实跟踪帮教制度,对涉罪未成年人被处理后组建帮教小组跟进教育矫治。对罪行严重或者屡教不改、主观恶性大的涉罪未成年人,坚持依法惩治,通过庭审教育、刑罚执行监督、训诫、责令赔礼道歉等措施,切实做好跟踪帮教和观护工作。
协同推进促进源头治理
山丹县检察院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联合执法检查,针对路边小摊、周边商店销售过期食品问题制发检察建议,行政部门主动履职、积极整改,切实保护未成年人饮食安全。针对超市、小卖部等经营性场所不按规定张贴标识、违规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问题,依法向烟草局、市场监管局制发检察建议,联合监督整治,有效整治违法行为。同时,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因案受困以及身心遭受侵害的未成年人案件中的4名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0.67万元。
齐抓共管织密保护体系
山丹县检察院建立“未检+N”未成年人保护模式,与司法、妇联、民政等五部门联合制定《山丹县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示范建设实施方案》,强化协同配合,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
与妇联制定《山丹县“丹·苗”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管理运行办法》,成立全市首个“丹·苗”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落实家庭监管责任,督促家长依法带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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