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四部门向“拒执犯罪”联合出击
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李维琴)“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甚至不惜触犯刑法实施拒执犯罪,是导致执行难的一个重要方面。拒执犯罪作为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最严重的表现形式,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和法治权威,造成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及时实现,严重侵害诚信社会建设。”8月17日,在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关于依法惩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的工作指引》新闻发布会上,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孙伟如是说。
发布会现场。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李维琴 摄
据通报,针对逃避执行、规避执行、妨害执行等拒不执行行为,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常态化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工作机制,制定并发布了《关于依法惩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的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细化工作流程,统一判断标准。
2023年以来,全省各级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机关及时对接案件情况、规范证据审查、加强协作联动,在信息互联共享、程序有效衔接、制度共商共建上形成共识,依法惩治了一批拒执犯罪,起到了一定的威慑惩戒和教育引导作用。针对上述拒不执行行为,特别是全省涉金融不良资产清收处置以来,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紧密配合、衔接协作,不断加大依法惩治拒执犯罪的力度,始终保持打击拒执犯罪的高压态势。为进一步建立常态化打击拒执犯罪工作机制,畅通线索流转、加强协同配合,形成依法惩治拒执犯罪的强大合力,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联合制定并发布相关措施,细化了工作流程,统一了判断标准,为依法、高效惩治拒执犯罪提供了工作指引、重要依据。
当前,我省公检法司协同完善惩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工作机制,完善办案流程,通过对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犯罪行为依法惩治、判处刑罚等措施,形成打击惩治拒执犯罪的合力,充分发挥法律教育被执行人和引导社会公众的积极作用,促进当事人主动履行生效裁判;从案件管辖、移送、立案侦查、立案监督、拘留惩戒、暴力拒执、审查起诉、依法审理等方面规范案件办理流程;对构成拒执犯罪的坚决依法惩治,切实增强刑事打击拒执犯罪的震慑作用。对于拒执犯罪情节严重,刑事追究程序已经启动后被执行人仍然抗拒执行,态度恶劣的,坚决依法严惩。同时,对确因经济困难或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依法提供法律援助,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充分彰显司法温情、体现人文关怀。结合司法实践,通过依法保护当事人的自诉权,畅通自诉办理渠道,发挥申请执行人在追究拒执犯罪中的主动作用,充分调动申请执行人收集证据、追究拒执犯罪的积极性,构建打击拒执犯罪“公诉与自诉并行”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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