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法院:“四项举措”优化金融司法服务
原标题;天水法院:“四项举措”优化金融司法服务
今年以来,面对社会金融矛盾纠纷多发易发、法院受理金融案件数量持续攀升的新形势、新挑战,天水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推出“四项举措”,持续优化金融司法服务,助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市域金融秩序稳定。
诉前调解金融借款类民商事纠纷
全市两级法院积极与人民银行、银保监局、律师事务所等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主动增强对接联络,将当事人同意调解的一审金融借款类民商事纠纷,及时分流到金融调解组织、特邀调解组织进行诉前调解,促进金融纠纷高效化解,降低解纷成本。今年以来,天水两级法院累计诉前调解案件17882件,调解成功12355件,调解成率达69.92%。
为金融纠纷当事人提供高效诉讼服务
对金融纠纷类民商事案件在窗口立案的基础上,通过甘肃移动微法院、全国律师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立案,同时开通自助立案、跨域立案、邮寄立案等立案服务,做到立案渠道立体化、全覆盖。依托信息化网络平台,为金融纠纷案件当事人(代理人)提供缴退费、送达、鉴定、保全、阅卷等诉讼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服务。大力推进在线诉讼模式,强化简易、小额诉讼程序适用,提升诉讼的便捷性。今年以来,天水两级法院网上受理案件1725件,通过移动微法院、律师服务平台受理当事人(代理人)网上阅卷、延期开庭、延期举证期限等事项申请1506次。
保障金融借款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
及时完成金融借款类民商事案件诉前保全、审查、受理及办理工作,在接收到金融借款类民商事案件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保全担保书等材料后,对符合条件的及时受理,及时作出裁决,防止金融借款类民商事案件义务人转移、隐匿、挥霍其财产,将被申请人财产处于法院控制之下,实现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公正审理权利义务清楚、争议不大的金融纠纷案件,严格适用民商事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同时注意把握国家经济政策精神,努力做到依法公正与妥善合理的有机统一。
提高金融借款类案件速裁快审力度
对诉前调解成功的案件,按照当事人申请及时办理司法确认或出具民事调解书;对调解不成的及时转入立案程序,并积极适用繁简分流、速裁快审工作机制,对适宜速裁快审的金融借款类民商事案件及时分流到速裁案件办理团队,优先排期、优先审理,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办案节奏,提高送达、审理、结案等环节的工作效率,最大限度地做到快审快结。今年以来,天水两级法院通过速裁快审机制办理案件16878件,平均办理时长26.06天,极大提升了案件办理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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