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古区人民法院:调解一起物权保护纠纷案件
近日,红古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秉持“如我在诉”意识,调解了一起物权保护纠纷案件,促进双方当事人达成有效调解,既减少了当事人诉累,也圆满化解了积年纠纷。
原告李某与被告吴某的矛盾发生的源头为李某父亲与吴某十余年前的一桩民间借贷事件。当时,李某父亲因资金周转困难向吴某借款几万元,但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李某父亲无力偿还,经双方协商延长还款期限,并将其家庭共有的一所房屋向吴某提供抵押担保。之后,延长的还款期限届满后,借款人仍未能偿还借款,吴某遂自行搬入该居所,并对房屋装修后居住使用。直到去年6月份左右,该房屋的产权证书办理到李某名下,双方当事人因占有房屋和索要借款发生纠纷,矛盾也愈演愈烈。
收到案件后,承办法官通过查阅卷宗,发现该起案件不同于一般的物权保护类案件,因该矛盾积年甚久,当事人在以往无效的沟通中已经失去了化解矛盾的耐心,双方均一口回绝了调解的提议。经过庭前、庭审两轮调解未果,吴某的代理人还提出反诉和评估、鉴定申请。考虑到径直判决不仅无法有效化解案件纠纷,还可能将双方的矛盾进一步激化、损失继续扩大,承办法官更加坚定了促进当事人调解的决心。随后,承办法官采用“背对背分别调解、面对面握手言和”的调解方式,对当事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地进行释法明理,并对该起案件涉及的几种法律关系分别进行梳理。历时三个多小时的耐心开导和释法说理,双方当事人同意各退一步,吴某在一个月后搬离房屋,李某将室内装修部分对吴某折价补偿。最终,案件得以调解处理,至此,一起因民间借贷引发的长达十余年的物权侵害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张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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