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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威铁路运输法院“诉前鉴定+”助推审判质效提升

2024-05-23 10:48 来源:甘肃法治报

  原标题:武威铁路运输法院“诉前鉴定+”助推审判质效提升

  新甘肃·甘肃法治报通讯员贾冬梅

  为全面提升案件审判质效,进一步推进诉源治理,武威铁路运输法院坚持能动司法理念,在做深做实“公正与效率”主题上下功夫,将司法鉴定工作“阵地”前移,积极探索“诉前鉴定+”解纷模式,有效缩短了办案周期,提高了审判质效,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实现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打好“诉前鉴定+一站式服务”主动仗,实现司法为民“零距离”

  “你好,诉前鉴定是把司法鉴定从诉中前移到诉前,这样有利于你们在诉前固定相关证据,明确诉讼请求,同时降低诉讼风险和成本,且鉴定结论亦适用于诉讼。”这是在立案窗口,工作人员对当事人的诉讼引导。

  武威铁路运输法院积极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前调解中委托鉴定工作规程(试行)》的要求,针对交通事故类纠纷,将需鉴定案件纳入诉前鉴定范围,由立案庭专人负责诉前委托鉴定相关事宜,向当事人释明和解答疑问、审查相关材料,并由法官提前介入,积极引导诉前鉴定。同时,充分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人民法院在线服务”“人民法院委托鉴定系统”等一站式建设成果,让科技赋能,为当事人提供在线“鉴定申请、质证、调解、司法确认、立案”等全程高效便捷的一站式诉讼服务,真正做到为诉讼“提速”,为群众“减负”。今年以来,武威铁路运输法院共受理涉鉴定案件74件,诉前鉴定案件61件,诉前鉴定占比82.43%。

  下好“诉前鉴定+诉前调解”先手棋,打造武铁法院新“枫”景

  “还没有起诉,案子就处理完了,赔偿款也很快就能拿到手。你们的效率真高!”这是一起交通事故案当事人在案件调处完毕后向法官由衷的感谢。

  邵某驾驶机动车与臧某发生交通事故,邵某负全部责任。该案在审查中发现,争议点为臧某的伤残等级及三期的认定,鉴定是案件突破口。工作人员征得臧某同意后,迅速与对方取得联系,积极引导双方通过手机小程序进行诉前鉴定,在微信群中进行线上质证,并摇号选择了鉴定机构。不到一个月,鉴定机构便出具了鉴定结论。随后,案件承办团队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因有鉴定结论作参考,双方很快就赔偿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调解协议。为确保协议履行,双方当事人向法院申请了司法确认。

  通过诉前鉴定程序,可将案件进行筛选,对于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纠纷,积极引入非诉化解渠道,有效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对于调解成功的案件,积极引导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减少诉累。武威铁路运输法院坚持创新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鉴促调,推进“诉前鉴定+诉前调解”的深度融合,提升了诉前调解成效,真正实现了“1+1>2”的解纷效果,打造出了武威铁路运输法院新“枫”景。截至目前,武威铁路运输法院诉前调解成功分流率达31.18%,同期一审收案数量增幅为-16.45%。

  打好“诉前鉴定+简案快审”组合拳,开启提质增效新局面

  在一起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事故中,非机动车乘车人受伤,通过诉前鉴定和诉前调解后,双方对责任分配及赔偿项目争议仍然很大,案件依法转入诉讼阶段。因在诉前已做好了证据收集与质证等相关工作,进一步明确了诉求。

  立案后,承办法官在保证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前提下,尽量简化送达及开庭程序,快审快结,依法作出判决,并及时主动进行判后答疑,努力做到“止诉息争”。通过诉前鉴定,对于诉前调解不成转入诉讼的案件,因诉前鉴定已固定相关事实及证据,为后续案件审理奠定了基础,能够实现快审快结,大大缩短了案件的审理周期,有效解决了长期以来掣肘法院审判质效中平均结案时间过长的问题,显著提升了审判质效。

  武威铁路运输法院始终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聚焦审判质量管理26项指标,以《甘肃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操作规程》为依据,着力在案件质量和审判效率上下功夫,加大调解力度,紧抓服判息诉,努力做到解开当事人“法结”的同时,也解开其“心结”,最大限度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的社会效果。截至目前,武威铁路运输法院审限内结案率为98.41%,同比上升8.81%,平均结案时间30.78天,同比缩短了11天。第一季度审判质量管理指标综合排名全省第二。

  下一步,武威铁路运输法院将继续总结“诉前鉴定+”解纷模式的成功做法和有益经验,不断拓宽实质化解纠纷多元渠道,开启案件审理“新局面”,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新期待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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