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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枫桥经验”诠释为民初心——通渭公安派出所守护夏季平安

2024-08-13 11:22 来源:新甘肃·甘肃法治报

  原标题:践行“枫桥经验”诠释为民初心——通渭公安派出所守护夏季平安

  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孙涛

  为民服务,只有起点没有终点。自夏季行动开展以来,通渭县公安局各派出所积极践行“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新时代“枫桥经验”,用实际行动诠释为民初心,以和谐稳定守护一方平安。

  就地化解,矛盾不上交

  7月25日,鸡川派出所接到张某报警称,其与邻居丁某发生打架,请求出警。接到报警后,派出所立即组织民辅警赶赴现场。经了解,双方因琐事起冲突并出手,致使双方不同程度受伤。在充分掌握事情原委后,民警向双方普及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双方要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经过民警两个多小时的耐心劝解,双方均认识到自身的冲动行为,最终达成一致,接受调解方案,成功消除双方心结与矛盾纠纷。

  夏季行动开展以来,通渭县公安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紧紧围绕家庭矛盾、婚恋纠纷、邻里纠纷、债务纠纷等各类矛盾纠纷,以“化解矛盾、解决纠纷、促进和谐、维护稳定”为目标,不断创新工作模式,全力将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一线。截至目前,共排查化解矛盾纠纷42起,以实际行动提升了辖区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守护群众,平安不出事

  7月28日,第三铺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通榜公路附近发现一名小男孩,身边无人看管,怀疑其与家人走散。接报后,民警迅速抵达现场,发现一个小男孩站在路边,神情紧张。经过民警耐心询问,得知该男孩家住渭源县,与同伴杨某玩耍至此,在通渭县城走散,找不到回家的路。民警在找寻过程中接到辖区内村民反映,发现一外地口音男孩,赶赴现场确定正是杨某。随后,民警联系将两名男孩交至监护人,家长对民警的帮助连声道谢。

  通渭县公安局立足本职岗位,将“我为群众办实事”贯穿工作始终,不断强化责任意识和使命担当,积极救助走失儿童,热心帮助困难群众,千方百计解决群众实际困难,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好事实事。用温暖的“警察蓝”贴心守护辖区群众,持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实际行动赢得群众的广泛好评。

  上门办证,服务不缺位

  近日,马营镇村民赵某向辖区派出所求助称,其子因行动不便,一直在家无法外出,尚未办理身份证。得知这一情况后,派出所户籍民警立即携带照相设备,专程赶到赵某家中为其子办理身份证。办理过程中,民警详细登记了相关信息,经过多次拍摄,采集到符合要求的照片,回所后立即为其办理了身份证。

  通渭县公安局立足窗口服务,积极开展“贴心服务、热情服务、人性化服务、自觉服务”活动,全面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将户政、车管、出入境业务纳入试点派出所综合窗口“一窗办理”,为周边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便利。同时,根据群众需求,分类制定便民利民措施,实行预约、上门服务等举措,已为高龄老人、行动不便人员上门办理身份证38人次,办理居住证16人次,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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