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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构建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对行政执法全方位常态化监督

2024-08-21 14:41 来源:新甘肃·甘肃法治报

  原标题:我省构建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对行政执法全方位常态化监督

  本报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龚利芳)近日,《甘肃省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印发实施,明确到2024年10月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制基本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制度机制更加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力量和能力进一步增强,建成覆盖省市县乡四级、具有甘肃辨识度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实现对行政执法工作的全方位、全流程、常态化、长效化监督,推进行政执法更加严格规范公正文明,行政执法质量不断提升,为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助力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推动主动创安、主动创稳走深走实,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甘肃实践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方案》明确了五大项重点任务,即: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制、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机制、抓好行政执法监督重点工作、加强行政执法监督队伍建设、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数字化建设。包括14个小项,即:完善行政执法监督领导体制,健全政府行政执法监督专职机构,明确行政执法部门监督职责,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改进行政执法监督方式,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协作,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结果运用,加强行政执法常态化监督,加强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加强行政执法综合协调,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充实行政执法监督队伍,加强行政执法监督队伍管理,加快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建设。

  《方案》要求,各级党委要加强对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全面领导,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本地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情况专题汇报。各级政府要将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每年1月底前向同级党委报告上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注重调查研究,及时向同级党委、政府报告工作,强化对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指导。县级以上政府要将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经费纳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予以保障。要坚持“省级示范带动、市县乡同步落实”的要求,分3个阶段抓好全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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