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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检察微信公众号《兰检说案》开栏——首期揭露“手机口”新型诈骗伎俩

2024-09-12 16:02 来源:新甘肃?甘肃法治报

  原标题:兰州检察微信公众号《兰检说案》开栏——首期揭露“手机口”新型诈骗伎俩

  本报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通讯员杨静雯)还原案件真相、讲述办案故事,传递法治声音、加大普法力度,近日,兰州检察微信公众号《兰检说案》栏目正式开栏,首期以“手机口”新型诈骗方式为例,用身边案说身边事,用身边事警示身边人,引导公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据悉,“手机口”是一种新型的诈骗方式,它利用两部手机进行语音中转,实施诈骗行为。一部手机通过网络软件接通境外诈骗人员,另一部手机拨打国内受害人电话,通过音频线、数据线连接或同时打开扬声器的方式,实现语言中转,使得诈骗分子能够轻易地利用国内手机号与受害人直接对话,从而掩盖诈骗电话的真实归属地,使受害人放松警惕。

  2023年3月,被告人郜某某在国内某社交软件刷到“只需打电话便可挣快钱”的广告后,便积极联系对方。2023年3月至4月,明知他人实施电信诈骗,为获取非法利益,通过某境外软件联系上线诈骗人员领取被害人电话,利用其及同

  伙身份信息办理的十余张电话卡帮助诈骗分子拨通国内受害人电话和诈骗分子QQ语音电话,使二者可以直接对话,从而帮助诈骗人员实施电信网络诈骗。

  该案中侦查机关以被告人郜某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移送审查起诉,经审查案件证据后可认定被告人郜某某明知他人实施诈骗而充当“工具”,帮助拨打诈骗电话谋取利益,为诈骗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帮助,应当认定为诈骗的共犯,检察机关以诈骗罪提起公诉,经人民法院审理,以被告人犯诈骗罪依法作出有罪判决。

  检察机关提示,帮助诈骗团伙架设互转设备、提供通信线路、拨打转接电话等行为,均涉及违法犯罪。境外网络诈骗团伙利用国内社交软件发布大量“轻松赚钱”“日进斗金”的招聘广告,招募本地人员参与“手机口”业务,帮助实施诈骗活动。寻找工作时,一定要擦亮眼睛,注意鉴别,切莫沦为电信网络诈骗团伙的帮凶,以身试法终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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