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中院制定22条措施 优化司法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原标题:张掖中院制定22条措施
优化司法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本报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通讯员常静玉)近日,张掖中院制定下发了《关于服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从8个方面提出了22条措施,围绕全市“一屏三地”功能定位,明确全市法院在护航产业发展、加强文旅保护、服务园区建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具体工作任务,要求找准司法服务大局的结合点和切入点,坚持质量优先、兼顾效率、关注效果,持续做深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确保全市发展大局推进到哪里,司法服务保障就跟进到哪里。
《意见》明确,要全力服务高质量发展大局,助力实施强工业行动,围绕全市“六大行动”,服务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高效解决涉产业链企业纠纷。持续拓展“法院+”模式,积极与工信、发改等部门联动,为企业升规入库、“三化”改造提供全链条司法保障服务。严厉打击破坏土地资源犯罪行为,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确保粮食安全。加强品种权核心保护,严厉打击玉米种子非法经营活动,持续开展涉种植回收合同专项执行行动,全力支持“张掖玉米种子”甘肃省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建设。
《意见》明确,要加强府院联动,妥善处理在各县区新城开发建设中涉规划用地、征收动迁、建设工程施工等行政纠纷,统筹协调解决相关非诉行政执行案件。依法高效审理涉农村地区公路、铁路、水利、电力、通讯网络、高标准农田等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纠纷案件,持续推进改善农村地区基础设施条件,助推补齐农业农村发展短板弱项。妥善审理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等各环节纠纷案件,助力安全、高效、便捷的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加强基层人民法庭建设,持续打造“种子法庭”“薯草法庭”等特色法庭品牌,实质性化解各类涉农矛盾纠纷,依法有序参与乡村社会治理。
《意见》明确,要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立公正高效的诉讼服务体系,
不断优化诉讼流程,加强对经营主体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和简易程序的引导,确保案件审理的公正、高效和透明。完善涉经营主体案件绿色通道,大力推广“一站式”电子诉讼,坚持“快立、快审、快执”,缩短案件办理周期。畅通经营主体合法权益的司法救济渠道,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对侵害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严惩。强化涉企案件审判执行力度,坚持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融入审判执行全过程。对涉企执行案件坚持因案施策,审慎使用查封、冻结、扣押等强制措施,用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暖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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