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县法院:“如我在诉”彰显司法温情
原标题:临夏县法院:“如我在诉”彰显司法温情
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陈孝志
今年以来,临夏县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真诚倾听当事人诉求,积极融合法理、事理、情理等方法,从细处着手、往实处用力,推动矛盾纠纷有效化解,以“如我在诉”理念彰显司法温情。
强化诉源治理定分止争
近日,临夏县法院办案法官经过多次释法明理,化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承诺于今年5月底前一次性付清。
2021年1月,陈某从原告处购买价值7614元的瓷砖,并出具欠条一份,承诺2023年6月底前支付货款。然而到期后,原告催要陈某因故未予支付,无奈原告提起诉讼。
“调解中,我们通过讲法说理,努力达到案结事了人和。”办案法官杨玉明说。
为切实促进社会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临夏县法院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大局,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着眼抓前端、治未病,科学统筹解纷力量,规范诉前调解机制,强化诉前调解管理,扎实有效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努力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诉前。
同时,临夏县法院将法治宣传作为推动矛盾纠纷化解的重要途径,通过“精准普法+答疑解惑”形式,不断推进和强化诉源治理。
调判结合推动案结事了
近日,临夏县法院办案法官通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讲法说理,化解一起追索劳动报酬案。被告当场向原告12人支付工资3.5万元,承诺剩余8.4万元于今年8月30日前支付。
张某某等12人在田某某承包的工地劳务干活,工程完工后经结算应该获得工资11.9万元。然而到约定的付款期后,田某某仍未支付工资,张某某等12人无奈提起诉讼。
临夏县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马锡五审判方式”,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通过“背对背调解”“联动调解”等方式,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用心用情推动案结事了人和,为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我们秉持‘如我在诉’理念,在调解工作中全力彰显司法温情,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临夏县法院有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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