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有机贯通
“着力促进权力规范运行和反腐倡廉,2019年1至11月,全国共审计1.9万多名领导干部。”这是日前召开的全国审计工作会议公布的一组数据。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统筹衔接,健全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制度,发挥审计监督、统计监督职能作用。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
近年来,各级审计机关把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审计监督的重要职责,在各项审计中聚焦财政资金分配、国有资产处置、公共资源交易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深入揭示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小官巨贪”等问题,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近两年,审计署在各项审计中共发现并向纪检监察机关等有关单位移送问题线索700多起,涉及公职人员1300多人。
“不久前,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工作办法印发施行。审计署随即着手修订审计发现问题线索移送工作办法,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将中央文件有关移送范围、渠道、形式、时限、责任等各项规定,全面细化落实到我署移送办法中,确保中央要求得到及时全面的贯彻落实。”审计署有关负责人表示。
据了解,审计署近年来密切配合中央巡视办建立健全有关巡视与审计工作的协调机制,并认真落实协调机制要求,选派了百余名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过硬的同志参加中央巡视工作。同时,根据中央巡视组要求,审计署派出人员及时汇报有关审计情况,提供有关审计资料及相关审计证据,为中央巡视组全面了解情况、聚焦工作重点、突破疑点线索发挥了重要作用。中央巡视办向审计署移交的有关问题线索和提出的建议,署党组都高度重视,并认真部署研究落实。
“通过上述协作配合,有效发挥了审计监督和纪律监督、监察监督的合力,在反腐实践中取得了良好成效,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发挥了重要作用。”审计署有关负责人表示。与此同时,各级审计机关在实践中与纪检监察机关逐渐建立健全线索会商等协作配合机制,移送工作更加规范有序。
“2019年我们已建立健全与审计署党组定期会商、重要情况通报、线索联合排查、联合监督执纪等4项机制,并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组与署办公厅、机关党委、机关纪委之间的联系沟通和协调配合机制。”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审计署纪检监察组组长、署党组成员宋依佳介绍,纪检监察组将突出政治监督,协同署党组进一步做好审计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工作,强化与署党组、署相关职能部门协调配合,督促主体责任落实。(记者 周根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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