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将旁听庭审活动作为业务培训重要课程
日前,天津市纪委办公厅印发《天津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参加法院庭审旁听的实施意见》,要求市纪委监委各派驻(派出)机构和机关各部门组织现场旁听庭审、集中观看网上庭审直播,每年不少于一次。
2019年以来,按照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的有关要求,天津市纪委监委坚持把旁听庭审与业务工作有机融合,探索建立了由市纪委常委会具体领导,法规室牵头,组织部、案件审理室等职能部门协调配合的旁听庭审长效机制。此次《意见》出台,着眼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对刑法、刑事诉讼法、监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研究和运用,提高监督执法质量和水平,助推反腐败工作法治化、规范化。
《意见》明确旁听庭审案件范围,包括市监委调查的职务犯罪案件、其他省(市)监察机关以及本市各区监委调查的职务犯罪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其他在全国以及全市有较大影响的案件。将旁听庭审活动作为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的重要课程,纳入年度培训计划;将旁听自办移送案件庭审作为市纪委监委各审查调查室、案件审理室岗位练兵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全员普法性质的旁听庭审工作。根据不同部门、不同层级纪检监察干部实际需要,统筹安排现场旁听、集中观看网上直播、浏览中国庭审公开网等多种方式,有效破解参加庭审旁听因时而限、因事而限、因地而限的难题。
市纪委监委与市高级人民法院加强沟通衔接,共同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干部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常态化工作机制,确定旁听庭审工作联络员,及时了解和发布职务犯罪案件开庭信息。市纪委监委把旁听庭审纳入培训工作考核和年终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加强监督检查,切实推动旁听庭审制度落地见效。(天津市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冯国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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