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威:出台办法发挥临时党支部作用
近日,甘肃省武威市纪委监委出台《市纪委监委机关临时党支部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充分发挥临时党组织的政治引领和服务保障作用,强化对外出执行工作任务期间党员的教育监督管理。
《办法》共13条,明确了临时党支部的设立程序、坚持原则、主要职责,对抽调执行工作任务党员的管理和评价鉴定,解释机构和施行时间等内容。
《办法》规定,市委巡察组、审查调查组、内部督察组、交叉检查组等开展专项工作持续时间在1个月(30个自然日)以上的临时性组织,持续时间在两周以上的自办培训班,正式党员3人以上,应当成立临时党支部。党员人数较多或执行任务比较分散的,可根据工作需要成立党小组。临时党支部与专项工作组(培训班)同步成立、同步开展工作、同步撤销。
《办法》规定,临时党支部要履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章党规党纪、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严肃组织生活、认真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管理监督、立足实践培养党员和完成机关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等8项职责,落实好主体责任,做好工作记录和相关资料收集。
《办法》还就加强对临时党支部工作的监督检查作了规定。(供稿 孙景山 编辑 陆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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