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甘肃省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省委第三巡视组于2019年8月12日至11月20日对省医保局党组进行了巡视,并于2019年12月24日向省医保局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全力抓好巡视整改工作
(一)统一认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省医保局党组把抓好巡视整改工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及时成立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教育引导机关干部,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上来,始终保持政治清醒,担负政治责任,横下心来祛病除弊,不折不扣完成好巡视整改重大政治任务,以实际行动践行“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通过广泛深入学习领会和思想动员,全局上下统一了思想认识、增强了信心决心,切实做到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落实巡视整改任务。
(二)对照要求,及时通报反馈情况。2019年12月24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巡视省医保局党组情况反馈会召开后,按照省委巡视工作要求,省医保局立即将会议情况通过局网站向社会公开,同时以党组名义印发了李美华、马志英、金中杰等同志在巡视反馈会上的讲话,要求各处室、各直属单位认真学习领会,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好反馈问题整改落实。
(三)细化梳理,认真制定整改方案。省医保局先后两次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统一思想认识,对巡视反馈问题逐条分解剖析,逐项提出整改措施,逐一明确整改时限、整改目标,靠实整改责任,制定印发《中共甘肃省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省委第三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并于1月14日召开了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动员会,对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
(四)认真准备,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严格按照组织学习、征求意见、谈心谈话、对照检查等程序,扎实做好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准备工作,制定会议方案,报省委、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同意后,于2月18日召开了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省医保局班子成员进行了深刻对照检查,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了统一思想、增进团结、凝聚力量的目的,得到省委督导组的肯定。同时,省医保局各党支部于2月底分别组织召开了巡视反馈意见整改组织生活会,切实将整改责任传导到每一名党员干部。
(五)压实责任,狠抓整改工作落实。整改工作全面部署后,省医保局对巡视反馈的问题,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督促各处室(中心)落实整改措施,随时调度加快整改进度,严格按照时间节点,逐条逐项对账销号,整改工作有序推进。为确保整改成效,立足标本兼治,在建立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不断从制度建设上找原因、堵漏洞,扎紧制度“篱笆”,推动整改工作落细落小落到实处。
二、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学懂弄通做实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制定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持续抓好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的贯彻落实,认真学习中央、省委省政府有关指示精神。自巡视以来,省医保局党组召开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6次,党组会(扩大)会议43次,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重要文件、会议精神,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工作、破解难题。及时制定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医疗保障政策文件,以及医保扶贫2020年工作要点、冲刺清零后续行动方案、挂牌督战工作方案、《2020年甘肃省医疗保障重点工作任务》等文件,对攻坚医疗保障事业改革发展硬任务精心安排部署,扎实推进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是依托“学习强国”“甘肃党建”等学习平台,加强对党支部和党员的教育管理,督促和强化各支部、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不断强化党员干部理论武装。
三是各支部制定了理论学习计划,召开巡视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进一步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尤其是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工作和医疗保障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不断强化干部队伍理论武装,引导全体党员干部以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工作实践,切实发挥党支部在解决医保难题、防范化解基金风险等方面的战斗堡垒作用。
2.关于“解决医保扶贫政策中的偏差不彻底”的问题。
一是对标国家医保扶贫政策标准,对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政策进行了统一规范,对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医保政策按照国家标准调整到位。
二是通过政府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确定第三方扎实开展医保基金核查工作。
三是4月份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有力营造“不敢骗、不能骗、不想骗”的舆论氛围。
四是建立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制度,聘请人大、政协、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参保人员代表以及街道、社区、新闻媒体等方面的志愿者为监督员,形成社会监督合力,共同参与医保基金监督和宣传工作。
3.关于“宣传引导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一是加大宣传工作力度,牢牢把握对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在回应群众关切上,主动发声。一方面,组织各市州、县市区印制国家医保局编制的《医保政策问答手册》约100万册,分发至各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报销窗口和各级医保经办服务大厅,供群众免费取阅。另一方面,疫情防控期间,对新出台的疫情防控医保待遇政策、拨付集中救治专项预付金、开通应急物资采购通道、优化结算报销服务等工作情况,及时在报刊、电视及“学习强国”等各类新媒体宣传报道56篇(次),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全面加强医保扶贫政策宣传力度,4月9日印发了着力强化医保扶贫政策宣传工作的通知,制作下发了《2020年甘肃医保扶贫政策25问(参考模板)》、《2020年甘肃省医保扶贫明白卡(参考模板)》、《2020年甘肃医保扶贫公益宣传短信(参考模板)》,指导各地做好宣传工作。
二是在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中,做到全省上下同步启动,依托各类载体大力宣传。4月27日向社会曝光10起欺诈骗保典型案例,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震慑力度。
三是落实日常检查、重点检查、飞行检查、案件专查、专项治理等举措,定点医药机构自律意识和履约意识不断增强。
四是指导各地细化协议内容,重新签订服务协议,并对已签订协议的定点医疗机构在省医保局部门网站进行公布。
4.关于“支付方式改革进展迟缓”、“医保信息化建设滞后”的问题。
一是根据国家医保局医保信息平台建设时间节点要求,加快落实医保信息化试点省建设各项任务。
二是2月底,完成了我省医保电子凭证各项系统建设和改造任务,4月3日,正式启动全省医保电子凭证试点工作,在全国率先实现同时支持刷脸和刷二维码进行医保结算,标志着我省医保凭证由“卡时代”进入“码时代”。
三是完成跨省异地就医结算系统由人社部切换到国家医保局后我省异地就医结算平台的对应切换工作,5月6日新的国家异地就医结算平台正式上线。
5.关于“医保服务与群众期待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疫情防控期间推行经办服务“不见面办”,特事急事“及时办”,长门用药“便民办”,部分业务“延期办”,经办大厅“放心办”,强化责任“全力办”等“六办”服务举措,优化医疗保障经办服务。
二是落实精简证明材料缩短报销时限的工作要求,省直医保对未进行备案的异地就医人员报销工作取消单位介绍信,改用承诺书,特殊疾病长期门诊审核下沉医院试点工作已经启动。同时,进一步不断梳理完善工作经办流程,改进优化报送管理审核程序。
三是启动“甘肃省医疗保障系统行风建设状况第三方评估及优化策略研究”工作,着力加强行风建设,提高群众对医保服务工作的满意度。
6.关于“应对全省基层医保基金监管‘小马拉大车’问题不力”的问题。
一是创新基金监管方式,委托有基金监管经验的第三方社会组织参与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缓解了监管力量不足的问题。
二是4月份组织各地开展基金监管案件线索异地交叉互查,工作人员在相互学习交流中提升业务能力。组织业务骨干或专家,赴各地指导开展基金监管工作,帮助基层提升业务水平和能力。
三是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建立医保基金监管执法人员名录库、检查对象名录库,建立涵盖临床医师、药师、医保专家、信息技术等专业人员的协助执法人员名录库,健全动态维护机制,进一步提高基金监管工作有效性。
7.关于“省医保局督促各级医疗机构落实分级诊疗非转诊报销新规力度不够”的问题。
一是实行医保差别化报销政策,已设置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和跨统筹地区医疗机构就诊的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积极引导患者理性就医和基层首诊。
二是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通过实行不同级别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医保支付政策,对不按要求逐级转诊的城乡居民参保患者,医保降低报销比例,引导患者合理就医,配合分级诊疗制度实施。
三是全省城乡居民分级诊疗病种相关支付标准的测算工作已初步完成,经专家论证后,按程序审定并下发全省执行。
8.关于“个别医院2019年上半年较同期相比,住院总人数等各项指标仍然惯性增长”的问题。
一是已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部分定点医院进行了现场核查,对所有三级医院、50%的二级医院医保基金结算数据提取比对,开展数据分析。
二是配合卫生健康部门,支持分级诊疗制度实施,加强医保对患者就医行为的引导,对不按规定转诊的,降低比例报销。
三是扎实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规范两定机构协议管理,加强基金运行分析。
9.关于“与相关部门协调不够,工作落实有‘盲点’”的问题。
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沟通,开通了医保基金罚没专户,及时按规定上缴追回基金及罚没资金。
10.关于“支出‘快车’还未彻底刹住”的问题。
一是持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传导压力,对重点地区开展专项督查,严肃查处投诉举报案件,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减少医保费用的不合理支出。
二是对重点市州,聘请第三方机构实地检查,以“解剖麻雀”的方式研究化解基金风险的措施。
三是围绕基金监管工作重点指标,印发通报,督促各地加快基金监管工作落实。
四是督促指导各地严格落实市级统筹政策,14个市州全部出台实施方案,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层级全部由县区统筹提升到市级统筹,实现覆盖范围、筹资政策、医保目录、待遇政策、定点管理、基金管理“六统一”。
11.关于“医保基金‘跑冒滴漏’现象仍然存在”的问题。
一是对全省基金使用量排前8位的省级三级定点公立医院负责人、分管领导及医保处(科)负责人,进行了集体约谈,各医院做出承诺和表态,要进一步传导压力,规范医疗行为。
二是2019年度国家医保局移交我省举报案件线索全部办结并上报,查办率100%,受到国家医保局通报表扬。
三是指导全省各地定点医疗机构开展自查自纠,对国家飞检组移交的案件复核后据实查处。目前,医保基金“跑冒滴漏”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12.关于“少落实”的问题。
截至2019年12月底,全省各市州已完成定点医药机构检查全覆盖。下一步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保质保量完成2020年度国家医保局规定的检查抽查比例。
13.关于“慢落实”的问题。
省医保局积极督导调度,全省各市州均出台市级统筹方案。
14.关于“2019年全省实行中药饮片网上采购的县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少”的问题。
截至2020年2月28日,全省已执行网上采购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300家,其中县及县以上公立医疗机构230家,基层医疗机构70家;除部分少数民族地区医疗机构无使用需求,未在网上采购外,全省使用中药饮片的县及县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均实现中药饮片网上采购。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5.关于“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强”的问题。
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主动报告并积极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对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积极汇报医保扶贫、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疫情防控医疗保障等重点工作。
16.关于“落实‘一岗双责’还有短板”的问题。
一是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以生动形象的案例警示教育大家自觉遵守党纪党规、国家法律法规,自觉守住底线、不越红线,时刻做到警钟长鸣。
二是对照各处室职责,梳理廉政风险点并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形成“用制度规定流程、用流程规范行为、用行为优化管理、用管理完善制度”的防控机制。
三是3月20日召开省医保局党风廉政工作会议,逐级签订全面从严治党目标责任书。
17.关于“干部廉洁自律档案资料不完善”的问题。
及时补充完善机关干部廉洁自律档案资料,加强管理并长期坚持。
18.关于“接受监督缺乏深度”的问题。
积极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三重一大”事项的议事决策及重要业务工作、重点岗位的监督工作。
19.关于“协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督促指导各地完善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补充细化协议条款内容,强化协议管理,做好服务协议签订工作。对各地已签订协议的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全部公开,接受监督。
二是公开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对收到的举报线索登记台账,建立件件核查,对账销号制度,加大监管工作力度。对国家医保局转办案件,通过直接查办、赴市州督查、培训会、约谈等方式,督促相关定点医院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执行医保政策规定,严格履行服务协议条款,对违法违规行为据实从严从快查处,绝不手软。
20.关于“医保支付方式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组织对城乡居民500种分级诊疗病种进行梳理调整,按照国际疾病分类和手术操作编码统一规范疾病分类管理。
二是在稳步推进国家DRG付费试点工作的基础上,4月已全面启动省级DRG付费试点工作。
(三)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加强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方面。
21.关于“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的问题。
严格落实《甘肃省医疗保障局党组议事规则》,将新增定点医药机构事宜纳入“三重一大”事项,并长期坚持。
22.关于“干部选配进展缓慢”的问题。
严把进人关,按照相关工作程序,及时为局机关配齐配强干部。
23.关于“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有待提升”的问题。
一是2019年8月以来,根据医保局工作性质和职责需要,及时充实医保、财务、信息化方面急需的专业干部。
二是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分批次分层次分类别组织好2020年度干部教育培训,积极安排人员参加省委组织部、省委直属机关工委举办的《学习党史、新中国史培训班》《省直部门处长进修班》《全面深化改革专题培训班》等培训学习。
三是加强医保扶贫政策培训。自2月份以来,已通过视频会议等形式开展全系统医保扶贫政策培训4次,对医保扶贫政策宣传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缴费、参保资助、待遇享受、台账规范等重点政策内容全面培训,提升干部业务能力和水平。
24.关于“基层党建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督促各支部认真学习《甘肃省党和国家机关党支部建设标准化手册》,严格落实有关要求,做到党建工作各项记录清晰准确,党建资料完整规范,各项制度执行到位。
(四)落实巡视、审计等发现问题整改责任方面。
25.关于“以户为单位的新农合医保卡与以人为单位的社会保障卡并行的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
一是加强与省人社厅配合,及时获取新增16周岁以下城乡居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未采集制卡信息人员名单。
二是将未采集制卡人员信息下发各市州,督促各市州完成制卡信息采集工作并及时将采集信息推送人社厅信息办。
三是督促各市州医保部门及时发放16周岁以下城乡居民社会保障卡。
四是自2019年10月开始,全面停止使用以户为单位的新农合医保卡。城乡居民统一使用社保卡进行医保结算。
26.关于“督促各市州清理医保历史遗留问题整改不及时”的问题。
督促相关市州高度重视整改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核查问题原因,建立整改台账,明确具体整改时间,尽快整改到位。
27.关于“部分行业企业仍未纳入属地管理”的问题。
加大推进力度,积极协调沟通,督促相关行业企业加快医保移交进度,并及时指导有关市州医保部门主动配合,做好工作衔接。
28.关于“主动对照群众新期待找差距不够”的问题。
加大指导协调力度,积极督促当地医保部门解决了某企业2019年医保费用缴纳和报销问题。
三、持续巩固深化整改成效
省医保局党组将以驰而不息的韧劲,以抓铁有痕的决心,持续抓好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对标对表,把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加强班子建设、深化改革创新、建设医保部门良好形象的有利契机,以最强烈的担当、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明的纪律、最有力的举措,按照既定的工作计划,紧盯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加快推进工作任务落实,确保巡视反馈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应,不断推进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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