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登乡案县审提升办案能力
近日,兰州市永登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对某乡镇纪委办理的一起案件“亮黄牌”,要求该乡镇重新补充整理卷宗。
该县纪委监委针对乡镇纪委办案主动性不强、能力不足等问题,将全县16个乡镇分为5个片区,由审理室3名工作人员分别联系1-2个片区,从根本上“把脉开方”落实“乡案县审”。
乡镇纪委办理案件,在立案前需报县纪委监委案件联络科室初核把关,县纪委监委相关科室在审核中指导举报线索处理、谈话笔录制作、初核报告撰写等具体工作。针对疑难复杂案件,县纪委监委审理室、案管室等相关部门及时参与讨论,做到案件质量关口前移,防止出现立案错误。
案件送审过程中,对案件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等问题,该县纪委监委建立“形式审核”制度,现场答疑、现场纠错、现场讨论,同时向乡镇纪委书面反馈审核意见,督促其及时补充完善后移送审理。
“‘乡案县审’不仅让我们增长业务知识,提升了办案能力,更增加了我们办案的底气。”七山乡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李芬说。
2019年至今,该县纪委监委“乡案县审”案件65件,审结38件,其中组织处理10人,给予党纪处分43人。(编辑 武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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