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
日前,厦门市委启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工作,成立10个重点检查组,由市委常委带队,分别对5个区、4个市直部门和1个市属国有企业进行检查。此次检查在厦门市委统一领导下,实行检查组负责制,重点聚焦落实“两个维护”、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正风肃纪、反对腐败、强化党内监督、深化监察体制改革、紧抓“关键少数”等八个方面。
在具体内容上,今年不仅新增党内法规监督制度建设情况,还在聚焦省委“五抓五看”“八个坚定不移”要求基础上,增加招商引资、爱心厦门建设等内容。
此次检查分为问题摸排、实地检查、约谈反馈、整改落实四个环节。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检查组将提出“问题清单”和“问责建议”移交被检查单位,被检查单位需在2个月内逐条逐项完成整改。根据厦门市去年出台的主体责任检查改进意见,此次检查不再组织集中的现场检查活动,而是将往年检查全覆盖中的交叉检查、委托检查改为常规检查,既减轻基层集中迎检负担,又能推动党委(党组)履行日常监督的主体责任。
在检查范围上,明确2017年度、2018年度市委重点检查对象及省委延伸检查的市直部门和2019年巡视巡察的地区、单位不再纳入重点检查范围,而是根据市纪委监委日常监督情况,确定重点检查对象。此次检查一方面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不开见面会,不搞层层陪同,不能只听汇报、看台账,不能简单以留痕多少评判工作好坏。另一方面增加提供问题清单的责任单位,要求财政、民政、审计、商务、生态环境、自然资源规划等18个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发挥日常监督作用,做好检查前的问题摸排工作,对照主体责任检查内容,收集整理各区、市直各单位工作中的不足,提升检查质效。
在原有的将日常监督中发现问题抄报分管市领导阅知的基础上,延伸拓展抄报机制,将分管领域内下一级党组(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方面存在的问题、中层以上干部存在被问责或被谈话提醒等情况,抄报党员副市长,便于市领导及时掌握分管领域内党建方面突出问题,明确党员副市长应当约谈分管的市直单位领导班子或主要领导,既实现约谈主体和约谈对象全覆盖,又通过约谈下级“一把手”传导压力、督促整改,促进责任落实更加有力。
厦门市还将发挥检查考核的激励鞭策作用,把“有没有履职尽责、有没有解决实际问题”作为重要评价标准,要求各检查组收集1-2个被检查地区(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好的经验做法,以适当方式宣传先进典型案例,激发干部崇尚实干、担当作为的精气神。(厦门市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赵宇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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