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精准的理念贯穿始终
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党员干部在干事创业中要培养精准思维。以精准思维谋事,以精准施策做事,已成为推动党和国家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方法路径。纪检监察工作贵在精准、难在精准,也必须在精准上下功夫,不断提高监督执纪问责的科学性、实效性和公信力。
在职责定位上体现精准要求。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纪检监察工作本质上是政治工作,必须精准对标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对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把准政治方向,聚焦“两个维护”,进行“监督的再监督”。随着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不断巩固发展,全面从严治党由以治标为主向标本兼治转变,判断监督执纪问责是否做到位,很重要的是看能否从政治上精准发现和审视问题,从而精准把握政策、有效处置问题。这就要求我们善于精准敏锐捕捉问题,以下看上分析问题,由表及里研判问题,既直指要害痛处,又注重挖深根源;既聚焦具体问题深查细究,又透过具体问题分析背后的政治责任;既坚决查处权力运行中的腐败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问题,又紧盯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的政治问题;既坚决清除政治上的两面人、铲除“政治毒瘤”,又不放过任何“政治灰尘”“政治微生物”,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净化政治生态;既要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又要推动干部在监督从严的环境下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
在履职尽责中贯穿精准理念。纪检监察工作面对的问题往往面宽量大,政治性、政策性都很强,经常出现历史问题和现实问题交织、单位问题和个人问题交错、纪法问题和专业问题交叉等情形,必须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依规依纪依法,是什么性质的问题就按什么性质来对待,有证据证明存在多少问题就依纪依法处理多少问题;把握监督对象“树木”和“森林”状况,该适用哪种形态就适用哪种形态。从研判信访举报、澄清正名不实举报,确保准确排查问题线索、科学确定处置方式,到审查调查依法收集证据材料、精准适用纪法条规,确保案件办理铁证如山、定性量纪公平精准;再到坚持有责必问,做到规范精准慎重问责,确保问责的时度效。这些都体现了我们党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思想路线,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也贯穿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唯物辩证法。比如,有的纪检监察机关在实践探索中规范谈话函询的签字背书程序,实行差异化要求,对涉及函询对象个人的问题,要求所在党委主要负责人审阅签字;而对涉及函询对象岗位职责履行或与单位工作有关的问题,要求所在党委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有效实现对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的精准监督。再比如,在日常监督中开展约谈,有别于问题线索处置中的谈话,往往是针对已经发生的问题,与监督对象一起冷静客观分析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办法,帮助其转化思想认识。这对约谈本身也提出了精准化要求,不能居高临下、大水漫灌,而要深耕细作、精准滴灌。既要有刚性力度,又要有柔性温度;既要释放信号、传导压力,又要缓解压力、增强信任。对约谈后成效不明显甚至问题更加严重的,还要果断追责问责,促使监督“长牙”“带电”。这些做法能有效提升监督效能,防止监督泛化虚化软化。
在队伍建设上提升精准水平。党和国家赋予纪检监察机关重任,不允许我们有丝毫懈怠;人民群众寄予纪检监察干部厚望,容不得我们有半点松弛。纪检监察工作实现高质量、精准化,离不开队伍的高素质、专业化,必须坚决防范和化解纪检监察队伍“不担当、不作为”和“不精准、乱作为”这两大风险,坚决杜绝和及时制止选择性监督、随意执纪调查、任性问责处置,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建设全面过硬的纪检监察队伍。这也要求纪检监察干部不断提高政治能力,增强专业能力,本着对党负责、对干部负责、对历史负责的精神,做到精准思维入脑入心入行,以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投身纪检监察事业。(胡楠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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