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开展专项监督 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年底前办结
近日,辽宁省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开展“监督保障脱贫攻坚”专项监督,专项监督10月底前结束。专项监督以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干部下访为抓手,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集中开展信访排查、走访监督、问题督办、执纪问责,督促和推动各地区和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脱贫攻坚职责。据辽宁省纪委监委有关同志介绍,10月底,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办结率达到90%以上,年底前要全部办结。
据了解,“监督保障脱贫攻坚”专项监督重点纠治和查处扶贫领域中的9类问题:不巩固脱贫成果、不稳定脱贫政策;不解决“两不愁三保障”中的短板;不落实脱贫摘帽后“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要求;不整改巡视巡察发现的脱贫攻坚问题;脱贫攻坚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扶贫领域的截留款物、贪污侵占、吃拿卡要、虚报冒领、优亲厚友、挥霍浪费等问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过程中发现的脱贫攻坚中存在的问题;其他脱贫攻坚中存在的违纪违法问题。
辽宁省纪委监委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信访部门牵头,党风政风监督部门配合,对2018年以来受理的涉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信访举报件进行全面认真排查,暂存、了结的信访举报件也要纳入排查范围,重点关注重复件、实名件、联名件。对排查出的问题线索和走访监督发现的问题线索,要及时转交给相关地区和部门办理,实行分级负责、分类处置。
辽宁省纪委监委强调,要把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审查调查的重点,对发现的问题线索优先处置,组织精干力量迅速突破。精准运用“四种形态”量纪处置,既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又要依规依纪依法从严处理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问题;既要严肃查处违纪违法人员,又要倒查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同时,加大对反面典型通报曝光力度,强化警示震慑。(辽宁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张祎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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