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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新区:容错纠错为干部撑腰鼓劲

20-08-05 14:40 来源:甘肃纪检监察网 编辑:张慧雅

  不敢推陈出新,怕出错被问责?不敢批评教育,怕反被诬告、恶意中伤?为化解党员领导干部心中的这些“苦肠事”和隐忧,鼓励干部勇于担当、锐意进取,兰州新区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容错纠错机制,取得了阶段性进展和成效。

  兰州新区党工委积极探索,出台关于支持保护和激励党员干部改革创新担当有为的意见,从制度层面明确了适用于容错免责或从轻处理的9种情形,具体包括:已按程序集体研究、民主决策、阳光运行且有相关书证的;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或因政策界限不明确、政策调整影响出现偏差的;符合中央、省市和新区决策部署的;有利于新区改革创新和发展大局的;没有为自己、他人或单位谋取私利的;积极主动采取措施,最大限度挽回损失,或消除不良影响的;因经验不足初犯,情节不严重,或尚未造成严重影响的;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其他规定可予以免责的。同时,从申请、核实、认定、反馈等4个方面对容错免责的程序进行规范。此外,兰州新区纪工委监工委出台关于查处诬告陷害类信访举报为干部澄清正名暂行办法,严肃查处诬告陷害类信访举报行为,为受到不实反映的干部澄清正名,努力保护新区党员领导干部干事创业、担当有为的积极性。配合绩效考核、干部年终考核、考察选拔等综合杠杆,充分调动党员领导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在容错纠错方面,对由于历史遗留等原因致使征地拆迁过程中提前给予相关人员补偿的1名党员干部给予容错,在问题整改结束后,明确其在绩效考核和评先树优等方面不受影响;对因经营不善致使国有企业融资成本过高的2名企业负责人予以容错,及时向有关部门建议该2名同志在干部调整、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等方面不受影响,该使用的大胆使用。同时坚持有错必究有错必改,通过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等形式纠正错误4起。

  在依纪依法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方面,及时为30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领导干部澄清正名,并严肃查处了4件诬告陷害案件,旗帜鲜明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者撑腰。(供稿 牛帅  编辑 张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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