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为鉴 | 雁过拔毛 国企董事长敛财千万成案中人
8月1日,四川省原新津县(现新津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成都新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总经理王利志,本应当和战友相聚共忆峥嵘岁月,然而与以往过节的热闹欢乐不同,今年王利志独自在看守所,只有铁窗和悔恨相伴。
一年多前,他收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处分决定。
本该站好“最后一班岗”的国企领导干部,为何被一纸处分决定画上了42年工作的句点?一个曾宣誓永远跟党走的党员,为何背离了初心使命?
这一切,要从王利志担任原新津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一把手”说起。
红包“初体验”曾让他忐忑不安
2007年3月,王利志从新津县中小企业局调任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负责当地基础设施项目投融资工作。到如此关键的部门担任“一把手”,王利志颇感志得意满:“当时心想,终于到了有权有实的岗位了。”
刚刚结束十年军旅生涯转业到地方时,王利志是很多人眼中勤恳上进、工作投入的年轻人。有了工作业绩,加之通过函授取得了经济学方面的文凭,颇受认可的王利志从县委老干局转岗到县乡镇企业局,走到了更关键的经济部门。从一般干部到办公室主任、局长助理、副局长、局长等职,再到县国投公司“一把手”,在职业生涯中,王利志也曾兢兢业业。扎实的工作业绩曾让他多次获得县委县政府表彰。
走上自己口中有实权的新岗位后,王利志却迷失在对他有所求的人的恭维声中。“尤其是建筑商,几乎都要求关照,说会感谢我。这在过去是没有的。我觉得权力还是有点大,暗自高兴。”同事的羡慕、商人的奉承……都给王利志内心带来了极大的满足。
权力带来的虚荣感慢慢模糊了他心中的防线。刚到国投公司不久,王利志在一个项目开工仪式上收到建筑商汤某悄悄塞来的红包。听到对方“多多关照”的请托,王利志心里有些飘飘然,内心防线逐渐被得意和侥幸取代,最终没有拒绝。上车后,他看到红包里有几千块,心里又喜又怕:“喜的是一当上公司老总就有人送礼,说明公司确实有油水;怕的是不熟悉的人刚接触就送红包,万一对方给我下套呢?内心还是有些担心的。”
红包“初体验”曾让王利志内心忐忑,然而等第二次收红包时,他却开始感到“理所当然”。
当时,成都某建筑公司经理王某某向王利志诉苦,说已完工项目被其他人卡着,一直没有付款。王利志了解情况属实后,积极帮忙推进流程,国投公司很快按规定支付了工程款。
“王董你是好人,体恤我们这些生意人的难处,体贴工人。我和工人都感谢你!”王某某感激不尽地塞给了王利志3000元红包。
第二次收红包的经历冲击了王利志的认知,打消了他的顾虑:“本是应该支付的款项,别人拿到钱后不仅感激我,还送红包,甚至夸我是大好人。这样含着泪水的感谢是发自内心的,金额也不大,他不可能告发我。”
送礼者的“情真意切”成就了王利志的心安理得,贪欲一旦萌芽,就要成长茁壮。项目请款资料中夹带的红包,他收下了;建筑商接踵而至的拜年红包、土特产、礼品,他收下了。仅仅上任第一年,王利志就收受红包约80万元,而他当时每个月的基本工资才1600元左右。
有人钱送少了都让他感觉不舒服
多年来,王利志的“朋友圈”熙熙攘攘,八小时外的生活暗藏玄机。他在忏悔书中说:“凡是有建筑商请吃饭,再忙也要参加;凡是有建筑商打电话请喝茶,我也要参加。”因为他知道这些活动背后都有要送钱给他的意图,他不能更不会缺席。
2009年,为了一个标的7600多万元项目的工程款,每到付款节点,建筑商杨某某都会找到王利志聊天吃饭,请他在工程款拨付方面给予帮助。当年6月的一天,王利志和杨某某在一家餐馆聚餐。餐后道别时,杨某某拿出一个塑料口袋,说是感谢王利志的关照。两人客气一番,杨某某把塑料袋放到王利志的副驾座位上,王利志没有再推辞。开车回到小区,王利志在车上就急不可待地打开塑料袋,发现里面全是面额百元的人民币现金,一共4捆,每捆10万元。
一次性收到如此大笔的现金,王利志把钱藏在车里,好几天不敢轻举妄动。但过了很长一段时间,一直风平浪静。他想:“中标确实是我帮的忙,不然他中不了。下一步工程款,他也得在我手头拿,量他也不敢告发我。”几番考虑,王利志决定将钱收入囊中,他先后让侄子、侄女办了两张银行卡,把钱存入后供自己使用。
2011年3月,王利志调任成都新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董事长,主要和中小企业打交道。企业主们在与他接触中逐渐琢磨出了“潜规则”:不送钱的话,或是担保获批时间比别人晚,或是难以通过审保会,或是审批材料有问题不容易过关。许多企业主心领神会,顺利获得担保贷款后,每到逢年过节,都要到办公室或在家附近给王利志送钱,数额大多在1万左右,个别达2万至4万。
王利志很清楚,这些企业主一方面是感谢他同意贷款,另一方面是想为下一年度担保打埋伏,还有些企业是怕贷款过不了审保会,会前来表示表示。于是,他都来者不拒。他手中的担保贷款审批权,本应成为中小企业资金周转的“及时雨”,王利志却将其变成半道打劫的“拦路虎”,成为这些中小企业主挥之不去的阴影和负担。
2012年3月,王利志兼任县国投董事长。他对收受红包的套路更加了如指掌。关系亲近的人、或是熟人牵线搭桥的钱,可以放心大胆收;不熟悉的人,或是自己找上门来送钱的,要犹豫思量再三;认为“不稳妥”的钱,坚决不收……王利志心里有一笔明白账。
有一次,王利志的特定关系人周某需要资金,他打电话给已有多年交情的建筑商王某某,让其转账130万元给周某。这是王利志第一次主动开口要钱。王某某为了之后从王利志处获得项目、资金方面的便利,爽快转账。
“钱收多了,思想变了,价值取向也变了。对于没送钱或钱送少了的,心里会感觉不舒服,故意拖延支付时间。”王利志把党纪国法的禁令,变成了理所应当的“潜规则”,以权谋私无所顾忌,利用职权到处伸手。无论是工程款项拨付,还是融资担保,他都雁过拔毛、事事收钱。
东窗事发,他的思想蜕变轨迹被勾画出来
2018年8月,新津县(现新津区)纪委监委在查处另一起贪腐案时,发现王利志涉嫌滥用职权、大肆受贿的问题线索。经县委同意并报市监委批准,2018年11月20日,对王利志采取留置措施,进行审查调查。
经查,王利志理想信念丧失,法纪意识淡薄,贪婪成性,一方面利用节假日多次收取他人财物,另一方面长期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款、项目款拨付和担保贷款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大肆收受好处费,“亲”“清”不分;滥权妄为,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身为国家工作人员,财产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且差额巨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生活腐化。
2019年5月,王利志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同年12月,王利志因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数罪并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9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
办案人员总结了导致王利志思想蜕变的几点关键因素。
王利志平时对政治学习敷衍塞责,或草草走过场,或以业务学习代替。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对权力从何而来、为谁而用等问题产生了认知偏差,身处改革浪潮经济一线,错误地认为“不偷也不抢,按市场经济也该享受一点”。常年失修的“总开关”难以抵御冲击和诱惑,握有权力后在很短的时间内,王利志思想就发生了动摇,把权力当成了敛财工具。
给王利志送钱的人是从小额开始,但他不仅没有警惕,反而认为别人主动送钱、没有第三人知道,可以逃脱纪律法律的制裁。怀抱侥幸心理的他,从收下第一笔钱开始,贪欲的闸门就被打开,继而一发不可收拾,在党的十八大以后仍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在落马前的几年里,王利志不管是几千元或是几十万都来者不拒,思想上的重要原因,是他认为有权不用过期作废,自己“年龄大了,快退休了,只有最后一次机会了”。在这样的思想影响下,王利志收钱的频率令人咋舌。
办案人员调查发现,王利志在工作中具有家长制作风,遇事不与班子成员商量,导致董事会、股东会、监事会不按要求召开,监督制约机制失灵。监督的缺失,为王利志以权谋利、滥权妄为大开方便之门。
针对本案暴露出的问题,新津区纪委监委扎实开展“一警示二公开三整治”工作,分层分类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采取廉情专报、政治生态预警通知书等方式,督促责任单位补短板、建机制。成立4个区属国有公司纪委,向相关单位发出政治生态预警通知书3期,指出问题13个,目前已全部得到整改落实。(成都市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周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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