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纪委监委印发通知 督促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
近日,甘肃省纪委监委印发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责职能,督促各地区各部门(单位)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
通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监督各方责任落实。紧盯各级党组织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主体责任,压紧靠实各地区各部门(单位)执行责任,监督进一步硬化预算约束、规范政府采购和资产管理、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严格财政支出管理,把牢守住资金“龙头”,杜绝财政支出特别是“三公”经费支出中的铺张浪费等问题。紧盯部门监管责任,监督财政、审计及项目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强化对财政预算执行管理全过程监督,形成协作配合共同推动“过紧日子”的机制;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督导,将推动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融入日常监督之中。
据了解,省纪委监委相关监督检查室和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将督促省级各部门(单位)“除省委、省政府确定重点任务涉及的会议、培训外,2020年省级其他常规性会议、培训支出原则上比上年压减20%以上”“除疫情防控、脱贫攻坚等必须保障的外,部门差旅费原则上比上年压减20%以上”“2020年省级因公出国(境)支出比上年压减30%以上”三个硬性指标落到实处。同时,省纪委监委要求市县纪检监察机关对照本级压减要求,同步跟进监督。
为保障重点任务落实,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监督落实减压任务同时,督促各地区各部门(单位)改变粗放型投入模式,做好精细化支出管理,优先保障民生支出,特别是基层基本运转、脱贫攻坚、疫情防控等基本支出需求。
在监督制度完善和执行方面,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督促各地区和相关部门(单位)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建立“过紧日子”情况定期评估机制,强化对各项财政资金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同时督促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堵塞风源风口。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关键少数’和关键环节,督促各地区各部门(单位)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对违反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和‘过紧日子’要求的行为,依法依规予以制止和纠正。”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对顶风违纪违法、情节恶劣的,依规依纪依法作出处理;对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弄虚作假、阳奉阴违、不担当不作为,以及问题严重的地区部门(单位),加大问责力度,并督促开展集中整治;对相关典型案例,及时通报曝光,形成警示震慑。(本网报道组 毛玉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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