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靖:“两书一函”让监督更给力
“县农业农村局要负起监管责任,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强对全县村级农民合作社经营管理的监督和指导。”“三塬镇政府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大村级农民合作社资金公示公开,确保运行规范、资金安全。”这是临夏州永靖县纪委分别向县农业农村局和三塬镇政府下发的纪律检查建议书,并要求在1个月内上报整改情况。
近日,县纪委在查办三塬镇某村干部违纪案件过程中,发现该村村级农民合作社存在财务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公示公开不到位等方面问题。针对这一情况,县纪委监委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督促相关单位切实负起责任,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坚决整改存在问题。
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聚焦“监督的再监督”,结合日常监督、审查调查当中发现的履职不到位、管理不严格、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及时向相关单位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限期整改,堵塞问题漏洞,推动源头治理。对工作推进缓慢、工作落实不力的,通过下发督办函,由分管片区重点整治,推动工作落实。目前,先后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23份、督办函12份。
县纪委监委按照“谁建议谁跟踪、谁督办谁负责”原则,建立台账,盯住整改,防止一发了之、整改打折。同时,强化结果应用,该县将纪检监察建议整改情况纳入被建议单位年度党风廉政考核和县级巡察重要内容。
“对县纪委提出的整改建议,我们将高度重视、立行立改。”县农业农村局负责人说。
据了解,针对纪律检查建议,县农业农村局健全完善了永靖县村级农民合作社《管理办法》《工作流程》《财务制度》《采购建议》等各类制度规定,督查全县124家合作社运营情况,主动整改发现的问题。三塬镇严格按照公示公开制度,对各村合作社运行情况、资金流向定期公布,接受群众和纪委双重监督。(供稿 孔令刚 编辑 毛玉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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