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谈丨发挥纪检监察组织作用和系统优势
纪委监委实行委员会制度、双重领导体制,对坚持民主集中制、发挥组织作用,有着更高的要求。要不断深化纪检监察组织体系建设,推动组织作用充分发挥,注重发挥系统优势、系统作用,推动中央、地方、基层上下联动,机关、派驻、巡视左右衔接,形成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
扛起领导责任,充分发挥纪律检查委员会及常委会作用
在纪检监察组织体系中,只有抓住纪律检查委员会及常委会这个“龙头”,坚持党对纪检监察工作的全面领导,始终保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才能确保“纪律部队”全面有效充分发挥作用。
强化政治领导。实施政治领导,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提高“两个维护”的能力和水平。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今年视察山西时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山西省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及常委会紧紧扭住高质量发展这个主题主线不放,把自觉带头和有力促进全省上下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责任,把着力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督制度转化为治理效能作为重大战略任务,把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为基本职能职责,做实做细政治监督。
强化思想引领。要始终高举思想旗帜,强化理论武装,坚持不懈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下功夫。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纪委常委会会议首要议题、理论中心组学习首要任务,及时学习贯彻党中央最新部署要求。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在加强调查研究中推进纪委常委会科学决策,使每一项重要工作谋划的过程都成为再学习再研讨、再对表再看齐的过程,不断提高理论思维和战略谋划水平,提升运用党的创新理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强化组织领导。发挥组织作用,关键在于强化组织领导。要坚持以上率下,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从科学民主决策、请示报告、联系指导、监督管理等方面,构建工作讲规矩、办事按程序的制度规范,不断健全完善纪委常委会领导下的高效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要压紧压实常委会成员和委员会委员“一岗双责”,探索建立重要情况通报、重大事项征求意见、重大活动组织参与、重点课题委托调研、日常沟通联系、意见建议办理等制度,切实增强带头意识和职务意识。要坚持以党建促业务,加强纪检监察系统党的建设,做到纪检监察组织延伸到哪里,党的建设就跟进到哪里,夯实组织基础,加强队伍建设,推进作风转变,构建既保证纪律检查委员会及常委会决策落实、又激发各方创造活力的组织体系。
推动一体贯通,增强纪检监察组织系统集成优势
发挥纪检监察组织作用和系统优势,有形覆盖是前提,有效覆盖是关键,贯通联动是保证,必须推动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高效协同工作机制,推动组织优势转变为系统优势,转化为集成质效。
坚持省、市、县纪委监委一体贯通。要突出强化线索处置和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监委领导为主,全面规范请示报告、审批备案的具体事项和工作程序,在重点案件上探索建立提级办理、审核把关、交叉办案等有效机制,在专项治理、重大监督事项上适时研究制定指导意见和工作导则,形成全省“一盘棋”的纪检监察监督格局。要改进对下领导的方式方法,建立及时了解掌握下级纪委监委工作情况的常态化机制,使对下领导做到心中有数,进一步增强针对性、实效性。
坚持纪委监委机关与派驻机构一体贯通。派驻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监督。要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统一领导、统一管理,健全完善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分管派驻机构、监督检查室联系指导派驻工作制度,推动纪委监委监督横向拓展,做到监督不留死角、没有空白。要统筹制定派驻机构基础性工作制度,健全纪委监委机关和派驻机构日常监督联动机制、巡视监督与派驻监督联动机制,建立发现和处置问题线索定期报告、内部通报制度,加大发现问题情况考核权重,推动“派”的权威发力生威、“驻”的优势积厚成势。
坚持纪检监察与巡视巡察一体贯通。纪检监察监督和巡视巡察监督本质上都是政治监督。要注重发挥纪委书记担任巡视巡察领导小组组长优势,健全完善纪委监委有关职能部门向巡视巡察机构介绍情况、选派干部对口参加巡视的工作机制,增强巡视巡察的针对性。健全完善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和职能部门参加中期汇报的工作机制,结合日常监督情况,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和方向。健全完善巡视巡察发现问题线索移交、办理机制,纪委监委监督检查部门、派驻机构和巡视巡察机构整改监督联动机制,共同做好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通过拓展纪检监察监督和巡视巡察监督贯通渠道,实现全程互动、关联衔接。
坚持地方纪委监委与垂直管理单位纪检机构一体贯通。坚持级别管辖和属地管辖相协调的原则,以解决垂直管理单位公职人员涉嫌职务违法犯罪查处难的问题为切入点,围绕重要情况通报、问题线索移送、联合审查调查、信息查询协作、日常监督配合、定期联席会议、教培资源共享等方面,推动地方纪委监委与垂直管理单位纪检机构联合搭建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做实做细协同监督,切实增强监督全覆盖的有效性。
推进规范化法治化,提升组织体系监督治理效能
反腐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必然要求纪检监察组织体系运行的规范化法治化。要依据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赋权、限权、行权,扎实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建设,从组织形式、职能定位、决策程序、工作流程上提升纪检监察组织体系优势。
增强法治推动力。适应时代形势变化和职责任务现实需要,必须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要把培育和提升法治思维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和选人用人、工作考评重要内容,作为指导贯穿纪检监察组织体系建设全过程各方面的工作理念和原则,打造政治性与法治性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监督、防治腐败。
增强规范约束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决定了干部队伍必须高素质专业化。要从严从实加强队伍建设,把对党忠诚作为第一位的政治要求,在践行“两个维护”中当模范、作表率。要深化全员培训,持续开展学规学纪学法、分级分类培训,在实训实战中提高本领。要强化管理监督,完善内控机制,严守权力边界,督促纪检监察干部政治过硬、本领高强、忠诚干净担当。
增强制度执行力。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要增强制度意识,筑牢遵规守纪思想基础,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领会制度精神、熟知制度内容、严格按制度办事,把制度转化为行为准则、自觉行动。要把保障制度执行摆在突出位置,对制度执行各项措施进行责任分解,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以强有力的制度执行保障纪检监察组织体系高效运行。(王拥军 作者系山西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本文刊登于《中国纪检监察报》2020年12月10日理论周刊第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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