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用好纪检监察建议有力武器
近日,一份纪律检查建议书摆在了北京市朝阳区宣传系统某单位负责人的办公桌上。朝阳区纪委监委驻区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在对一起违纪问题立案审查时发现,该单位在干部违规经商和违规兼职取酬等问题上,存在规定不明晰和日常监管不到位等问题。为及时堵漏洞、补短板,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该纪检监察组结合审查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采取座谈交流、综合研判等方式,对该单位在制度建设和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全方位扫描,梳理排查出廉洁规定覆盖面偏窄、廉洁教育流于形式、缺少有效监督机制等3大类9项具体问题。
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强调,要用好纪检监察建议有力武器,以纪法刚性约束推动问题一项一项整改到位。北京市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履行党章党规和宪法法律赋予的相关职责,将制发并督促落实纪检监察建议作为履行监督第一职责的重要手段,作为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的重要举措和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重要方法,着力实现“发出一份建议、解决一类问题、完善一批制度”。
为了规范建议书的制发、使用,北京市纪委监委出台纪律检查建议、监察建议工作办法,对工作依据、管理权限、文书格式、报批程序、送达要求、跟踪检查、整改期限、复核手续及建议模板等作出统一规定,对纪律检查建议适用的10类情形和监察建议适用的7类情形予以明确,避免互相混淆、使用错位。
纪检监察建议不仅是推动整改的“督办书”、解决问题的加急件,更是提示风险的“预警灯”、祛除病灶的“千金方”。针对北京药学会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市纪委监委向市科协提出监察建议,指出《北京药学会财务管理制度》中关于资金管理、发票管理、收入管理的重要财务制度可操作性较差,缺少审批程序、额度等基本内容的相关规定,要求市科协对北京药学会加强管理,督促填补制度漏洞。
“多点印证分析、归纳共性问题”是北京市纪检监察机关用好纪检监察建议的着力之处。在案件核查过程中,择时前往发案单位,和主管领导沟通交流,侧面了解该单位可能存在的管理漏洞;在与审查调查对象谈话时,注意了解其产生错误行为的深层原因,查找廉政风险点和管理制度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在起草建议书过程中,与相关负责人沟通交流,重点就发放建议的必要性、概括问题的准确性、提出建议的可行性等进行沟通,既准确把握问题内容和实质,又督促被监督单位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落实。同时,结合日常监督、信访举报、巡视巡察和审查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多角度综合分析,做到精准把脉、对症下药。(通讯员 丛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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