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深做实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指出,要深刻把握党风廉政建设规律,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做深做实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是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举措。实践中,我们注重案件剖析的精确性、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回访教育的实效性,切实发挥以案治本功能,深化标本兼治。
注重剖析深度,提高以案促改精确性。椒江区建立“一案一剖析、一案一建议”的以案促改机制,系统总结某一类型、领域的违纪违法问题,深挖问题根源。一是深挖痼疾。审查调查和分析研判同步启动,通过外围走访、内部调查、专题研究等方式,深入挖掘个人、家庭、社会等因素,综合考虑涉案人员的心理、手段以及危害后果等,剖析发案根源和特点。在对个案剖析的同时,对发案单位其他违纪违法案件一并分析和研判,力求查深挖透。二是强化整改。通过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或监察建议书,督促发案单位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查摆在落实主体责任、完善内控机制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列出问题清单,明确责任人员,制定防控措施。三是严肃问责。为避免建议书“一发了之”,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挂账销号管理,采取定期回访、限期回复、实地察访等方式,对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督促有关责任单位紧盯整改效能,以刚性约束推动问题整改到位,以建章立制扎紧制度篱笆,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果。对无故拖延、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进行严肃问责,确保纪检监察建议“落地有声”。
注重教育精度,提高以案示警针对性。建立宣布处分决定和警示教育同步机制,做到查处一案、警醒一片、治理一域,实现处分决定由“一张纸”到“一堂课”的转变。一是警示教育分级化。为防止警示教育“大水漫灌”,在对象把握上区分层级和类别,结合受处分对象自身岗位、成长经历和学习工作环境,采取差异化教育方式,区分不同受教育群体,突出针对性,精准施策。二是选取案件典型化。针对近期工作重点确定主题。比如,今年是基层组织换届选举之年,椒江区纪委监委组织农村党员干部召开5场党纪政务处分决定宣布暨警示教育大会,选取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进行通报,1000余名党员干部接受教育。三是效果延伸系统化。在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或监察建议书的基础上,向发案单位下发《重要案件“以案促改”工作建议书》,列明党委(党组)三张责任清单,即一次专题谈话、一次组织生活会、一份整改报告。同时,对发案单位制定整改方案、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整改、专题报告等环节进行监督。
注重回访温度,提高治病救人实效性。把“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落深落实。一是开展重点回访。建立专人回访机制,每起案件均由该案办案人员负责,全程了解受处分人员思想认识及改正情况,帮助其分析问题根源和危害,尽快实现思想转化和行动整改。二是实行台账管理。建立回访教育台账,对回访对象的思想情况、工作表现和改正错误情况进行归纳,制定《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工作鉴定表》,由所在单位详细填写受处分人员受处分期间的政治、思想、工作、生活等情况,全方位了解掌握受处分人员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作为恢复党员权利和解除处分的依据。三是及时跟踪督办。开展违纪违法处分决定执行、违纪违法款收缴等情况专项检查,针对处分决定的宣布、送达、入档以及职务、职级、级别、工资调整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清理。建立和完善联合追缴机制,形成追缴合力,今年以来,椒江区纪委监委联合财政、社保等多个部门,追回违纪违法款23万余元。(俞信波 作者系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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