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驻省应急管理厅纪检监察组:正负清单强化平时考核
“因不正确履行职责,工作出现失误的扣3分;在已报出的文件、材料中存在错误,而被省纪委监委批评或接收单位提出负面建议的,扣10分……”
“被中央部门、省级部门表彰的分别加20分、10分;参与急难险重工作受到嘉奖的加5分;在省级报刊发表文章的,每篇加6分……”
去年以来,甘肃省纪委监委派驻省应急管理厅纪检监察组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干部考核要把功夫下在平时的指示精神,根据《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甘肃省纪委监委派驻机构考核办法(试行)》,紧密结合本组工作实际,制定实施《干部平时考核实施细则(试行)》(一下简称《考核细则》)。
《考核细则》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对纪检监察组干部作出综合评价,确定好、较好、一般和较差4个等次,重点考核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和阶段工作目标,以及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处理复杂问题、应对重大考验的表现等情况,紧扣组内干部易发问题的薄弱环节,列出并细化40项减分、加分指标,以季度为周期,逐项对应量化测评考核。
《考核细则》自去年10月份试行以来,在促进纪检监察组同志形成团结协作、争先创优的工作氛围和补短板、强弱项方面,有力发挥了规范约束和激励作为作用,有效调动了全组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供稿 康玉龙 编辑 张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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