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导师制”帮带培养年轻干部
“主任好,结合我个人的工作经历和岗位特点,想拜您为师,您看行不?”金昌市纪委监委一名年轻干部日前走进第一监督检查室主任赵俊年同志办公室,提出了拜师要求。
近日,市纪委监委结合实际,制定关于开展年轻干部“导师制”帮带培养活动的实施意见,要求在年轻干部中全面开展以老带新、一对一或多对一的导师制帮带培养活动,引导年轻干部尽快成为立场坚定、意志坚强、行动坚决的后备力量和业务骨干。
帮带对象主要是通过公务员遴选、事业人员选调、组织分配等方式进入委机关及综合派驻机构、市委巡察办的一级主任科员职级以下的年轻干部。导师由各部室组主要负责同志或其他业务骨干担任,按照导师与帮带对象双向自愿选择和组织安排的原则,采取一年一聘任方式确定。导师的确定,不限于本部室组,鼓励干部跨部室组选择导师,导师人选由本人自己对接选择或组织部协调有关部室确定。
实施意见明确了导师职责及任务分工,帮带情况和年轻干部的表现将纳入年度考核,作为干部选拔、晋升晋级、评优评先等重要参考。市纪委监委对工作出色的导师和年轻干部将给予表彰奖励。(供稿 孙永红 编辑 张丽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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