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79份提醒函督促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平凉:79份提醒函督促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希望你对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高度重视,举一反三,切实履行好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近日,平凉市7县(市、区)委书记和72个市直部门党委(党组)书记收到了这样一份提醒函。
市纪委监委找准督促落实主体责任的着力点和突破口,通过向党委(党组)书记印发提醒函的方式,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督促党委(党组)书记每季度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解决突出问题,监督下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正确选人用人,不断净化政治生态,切实发挥领导之责、示范之责、监管之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落细、落地见效。
市纪委监委各派驻(出)机构,围绕履职尽责、权力运行抓细日常监督,明确监督重点,拓展监督途径。
针对部分单位党员干部管理失职失责,风险意识不强,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市纪委监委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召开监督单位联席会议,向被监督单位下发《提醒告知函》,提醒各单位党组切实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
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今年连续下发关于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坚持不懈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9份《工作提醒函》,紧盯政治监督和日常监督,督促驻在部门党委切实担负起管党治警政治责任,并不定期监督检查提醒事项落实情况。
同时,市纪委监委考核县(市、区)和市直部门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通过查阅会议记录和相关资料等方式,监督检查各级党委(党组)学习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中共平凉市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等情况,督促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全面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结合考核民主测评全市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和市管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并反馈测评结果。印发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分解表,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靠实工作责任。
“用工作提醒函督促抓落实抓整改,不仅看做没做,更要看做得是否及时、是否有效果,是否在走形式,这样的全过程全覆盖监督,更有利于我们派驻纪检监察组发挥‘探头’和‘前哨’作用。”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表示。(供稿 欧萍 编辑 毛玉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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