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扣核心要素关键环节 全流程管控案件质量
驻马店市纪委监委常态化开展案件提级协审工作。图为该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干部讨论县区纪委监委上报的违纪违法案件。 吴熠炜 摄
镇江市纪委监委注重审理与审查调查工作的协同配合,严格把控基层案件质量。图为丹徒区纪委监委审理室干部指导谷阳镇纪委现场办案,向群众了解情况,补充完善证据。吴呈昱 摄
本期嘉宾
华克思 安徽省合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宋祥林 江苏省镇江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李成宽 河南省驻马店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针对基层案件量多面广,查办案件水平层次不齐等问题,各地纪检监察机关以案件质量评查整改为抓手,围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的工作要求,对查办案件质量把脉问诊,逐案逐卷解剖过筛,直面问题瑕疵,通过总结瑕疵案件共性特征,举一反三以评促改,强化对下业务指导,不断提升办案规范化法治化水平,确保每起案件都经得起检验。实践中,基层查办案件质量有哪些常见问题?如何紧扣核心要素关键环节,通过提升把关能力强化案件质量全流程管控?我们采访了三位地市纪委监委负责人。
贯彻纪法双施双守要求,提升从政治高度分析处理问题能力,是高质量发展现实要求
记者:基层社会治理涉及领域广、政策多、资金大,产生腐败风险点多,查办案件任务重,如何正确认识提升查办案件质量的迫切需要?
华克思:目前,基层查办案件还不同程度存在就案办案、人情干扰、本领不足等问题,比如有的缺乏从政治大局的高度、群众利益的角度去分析、处理问题的能力,只求案结事了,不讲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有的部门单位一把手重视不够,抓案件质量意识不强、方法不多,导致九龙治水各管一摊,没有形成提升案件质量合力。有的受人情面子制约,动真碰硬底气不足。有的知识储备不够,面对执纪执法双重任务和纪法双施双守要求,综合分析研判、精准定性处置等能力欠缺。
高质量发展是具体的、实践的,必须通过聚焦一个个焦点、难点、痛点进行攻坚克难,才能行稳致远。基层查办案件质量高低,关乎纪检监察工作整体质量,关乎能否坚持人民立场、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关乎各项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能否精准落地见效。因此,必须牢牢把握“国之大者”,紧盯基层权力运行,通过高质量查办案件,及时纠正执行落实政策部署不坚决、打折扣、搞变通等问题,保障党中央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宋祥林:从镇江实际情况看,市县乡三级案件质量总体上呈递减趋势,特别是乡镇(街道)和派驻机构查办案件能力相对薄弱,主要表现为制度执行不到位、内部监督不力、案件质量意识缺乏。比如有的案件事实认定不精准、证据欠扎实、文书不规范,本质上都是制度执行不到位造成的;有的审理人员满足于书面审,对案件背景、特点等活情况不能及时准确掌握,造成个别案件处置不精准;承办部门、审理部门对案件质量的管控做不到互相补台,特别是对一些疑难复杂问题,缺乏高效沟通机制,意见分歧得不到及时研究解决。
确保案件质量过硬,是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从政治效果看,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一旦案件质量出现问题,不单纯是业务问题,更是严肃的政治问题,轻则影响反腐成效、损害纪检监察机关的公信力,重则影响全面从严治党战略目标的实现。从纪法效果看,确保案件质量是监督执纪执法的基本要求,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办案有利于维护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的严肃性,有利于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有利于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从社会效果看,基层干部直接面向群众,如果案件处置结果畸轻畸重,不仅削弱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还会影响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李成宽:基层政治成熟、纪法皆通的人才比较匮乏,以及不善于从政治上分析问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不足等原因,导致基层办案在事实证据、定性处理和手续程序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有的案件事实证据不够清楚确凿,证据收集不全面、不充分、不到位;有的案件定性不恰当、定性量纪不准确,其中条规引用不当甚至错误的现象较为普遍;有的乡镇纪委在研究处分档次上主观随意性较大,对减轻处分、从轻处分、加重和从重处分等量纪处理的适用条件不清楚;有的案件办理程序不规范,如案件程序材料不齐全,缺少调查方案、审理前谈话笔录等。破解这些问题,从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角度来看,是不断适应改革带来纪检监察工作理念、体制、方式、手段变化的现实要求。从维护人民群众切实利益的角度来看,是坚持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的具体表现。从完善基层监督治理体系来看,是推动监督融入基层治理的有效保障。
发挥案件质量评查促进作用,坚决守住事实证据、定性处理和手续程序三大关口
记者:提升案件质量把关能力,是保障案件质量的重要方面,对此,有哪些创新实践?
李成宽:案件质量评查是发现问题、推动整改、规范案件办理的重要措施,能有效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我们坚持以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为核心,定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牢牢抓住案件审理这个查办案件的最后一道关口,通过案件质量评查,推动审理部门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瑕疵案件敢于说不、善于说不,坚决防止因片面强调“快立、快查、快审、快结”以及重速度轻质量等原因,导致出现事实不清、证据不扎实、手续程序不规范、定性处理不准确等问题。此外,我们还结合实际探索创新制度,推行提级协审严把质量关,即由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牵头成立协审工作专班,对各县区查办的案件进行提级协审、严格把关,统一定性尺度,确保精准执纪执法。在协审中,重点从案件办理程序、证据审查判断、事实认定及定性处理等方面给各县区提出指导性意见。通过强化协审前形式审核、协审中集体研究、协审后及时备案三个环节,既推动形成上下协力、联动推进的案件质量保障机制,又以点带面,及时发现和解决办案工作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
宋祥林:为有效提高案件审理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我们构建质量保障机制,出台了案件质量检查考评办法、案件质量检查评定标准等文件,采用年度集中评查、不定期抽查、交叉互查、专项评查等多种方式,强化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通报反馈、督促整改。同时,加大对下指导力度,实行基层留置案件审理报告备案、报批案件提前介入制度,鼓励县区纪检监察机关结合实际创新案件审理模式。比如,镇江新区纪工委建立了“提级核审、交叉互审、联合会审”三级把关制度,有效保障案件审理质量。此外,我们在构建循环衔接机制上下功夫,在内循环上,进一步优化提前介入审理制度,出台留置案件审理把关办法,解决办案前期查审融合度不高、基层审理留置案件能力不均等问题,还向全市推广了审理谈话核证制度,对一些疑难复杂案件开展全案核实谈话,防控非法证据风险。在外循环上,与司法机关建立职务犯罪案件个案会商、情况通报、联合培训、庭审旁听等机制,力求高效、顺畅履行职责。
华克思:我们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不断完善制度机制,以制度化推动工作规范化。针对基层问责不精准问题,建立案件复审复核委员会把关制度,在落实“乡案县审、市备案、省抽查”的基础上,定期组织力量对全市重点案件办理质量进行集中评查审核,强化问题整改,推动问责精准化、规范化。针对文书不规范、质量不高等问题,建立文书备案审核制度,加强对各县(市)区案件审查调查报告、审理报告、起诉意见书、处分决定等文书进行审核,实行一案一表、一案一反馈,对存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完善,并开展优秀文书评选,促进相互交流借鉴,共同提升。针对基层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短板和弱项,建立职务犯罪案件分片联系指导制度,将9个县(市)区划分为3个片区,安排专人点对点指导,并探索实行职务犯罪案件程序专项审查制度,由专人负责并形成程序性审查专项报告,作为审理报告附件提交纪委常委会讨论。此外,通过完善职务犯罪案件庭审观摩和交流研讨制度,组织基层办案人员集中观摩自办案件庭审,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不断提升基层办案质量。
把握评查工作重点环节,强化成果运用,从源头上打牢案件质量基础
记者:强化案件质量评查成果运用,有哪些实践思考?
宋祥林:案件质量评查时,在把握事实证据是否清楚确凿、定性处理是否准确恰当、手续程序是否完备合规、管理文书是否规范、执行是否到位等重点环节过程中,要注重把握“业务之中有政治”的要求,确保在案件查办各环节时时讲政治、处处讲政治,从政治高度把握案件性质、从政治立场看待分析问题、从政治表现处置处理问题。要确保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做到准确把握案件事实、纪法两个定量,态度这个变量,做到当严则严、当宽则宽。在此基础上,通过构建查引并举,强化成果运用,一方面将案件质量检查贯穿办案全流程,以报批案件、指定管辖案件及其他重大有影响案件为抓手,采取抽查、随案检查等方式,将评查融入日常工作中,发挥评查的警示提醒效应。另一方面发挥评查示范引导效应,组织案件质量提升经验交流现场会,通过观摩学习精品案件中的好举措好做法,推动各部门找差距、明标准。
华克思:我们将案件质量纳入年度县(市)区纪委书记述职报告重要内容,通过牢牢牵住一把手案件质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系统重视案件质量,树牢案件质量齐抓共管意识,提升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打牢案件质量基础,要强化片区协作,特别是针对派驻(出)机构办案质量不高的特点,进一步探索符合基层派驻机构实际的审核把关机制,补齐基层案件质量短板。同时,充分发挥年度工作考核指挥棒作用,提高案件质量在纪检监察工作考核中的权重,建立案件质量一票否决机制,强化追责问责倒逼案件质量责任落到实处。
李成宽:我们通过梳理总结规律特点,聚焦影响案件质量的深层次问题,针对评查过程中反映突出、存在争议、亟待定论的疑难复杂问题,在不断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的基础上,定期组织编印《审理提示》,内容涉及案件事实证据、定性处理、手续程序、处分执行等多方面,用以指导办案工作。同时,及时根据最新政策要求和实践需要,细化文书标准,印发《审理流程及文书规范》,修订编制了46个审理文书模板,细化规范案件审理中行为定性、文字表述、条规引用等各项要求,为规范案件办理提供具象精细的标准参照。我们将进一步规范评查工作程序,强化成果运用,将评查情况作为全市案件质量的晴雨表和警报器,定期梳理汇总统计数据、分析问题,作为评估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质量的重要依据,实现精准查缺补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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