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检察机关依法对李宁平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案提起公诉
日前,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宁平(正厅级)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一案,经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白银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宁平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白银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李宁平在担任武威市市长,武威地委秘书长,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副经理、经理、总经理、董事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项目承揽、款项结算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财产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特别巨大;身为国有公司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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