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驻省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加强政治监督 守护祁连山青山绿水
9月上旬,为进一步了解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展情况,甘肃省纪委监委派驻省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赴张掖市甘州区、肃南县、山丹县、民乐县4县区,实地察看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效,并暗访祁连山外围保护地带及周边重点工业企业、排污单位,现场督导在建项目尤其是“两高”项目环评批复情况落实,实地检查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能力,当场反馈发现问题,传导责任压力。
此前,纪检监察组组织召开构筑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工作督导会议,听取厅督察办、自然生态保护处等8个处室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全面掌握祁连山地区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中央祁连山专项督查问题整改任务评估及10项长期任务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实施、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等方面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情况。
今年以来,纪检监察组将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贯穿到加强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构筑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工作中,不断加强政治监督,切实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纪检监察组坚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将新发展理念尤其是绿色发展理念纳入党史学习教育,作为支部理论学习重点内容,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批示,围绕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要求,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筑牢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监督工作的通知》,明确6个方面的工作任务,督促厅党组以绿色发展理念为指导,扛起守护好祁连山,筑牢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的主体责任。
“今年,我们将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作为政治监督的重要内容,着重督促驻在部门推进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把学习贯彻成效落脚到工作实践中。”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表示。
纪检监察组还紧盯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督促厅党组会议专题传达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细化管控举措。围绕强化区域生态修复治理,督促厅系统逐步完善祁连山地区自然生态监管长效机制,启动祁连山地区省级自然保护区成效评估工作,持续加大生态环境执法检查和监管力度。
下一步,纪检监察组将综合运用专项检查、调查研究、主动约谈、谈话函询、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等方式,持续强化对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生态环境保护高质量发展格局近距离、常态化、可视化的监督。(供稿 杨宁 编辑 张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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