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州:开展“四项资金”监督 整治虚报冒领等问题
今年以来,酒泉市肃州区纪委监委持续紧盯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扎实开展“四项资金”整治监督,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压实责任,确保各项惠民富民政策落到实处。
区纪委监委将“四项资金”纳入监督重点,督促区民政、人社、医保、应急管理部门认真履行资金监管职责,扎实开展排查整治。针对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障基金、冬春生活困难救助资金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以及群众投诉举报多,违规领取、虚报冒领等问题反映集中的情况,区纪委监委经分析研判,与4个资金主管部门沟通对接,全面掌握“四项资金”摸排自查情况和资金监管现状,督促落实资金监管主体责任,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利用甘肃省扶贫(民生)领域监督信息平台,区纪委监委重点对平台预警发现的“死亡人口信息”“国家公职人员信息”“工商注册信息”三类疑似问题资金逐项梳理检查,结合对群众投诉举报的核查,着力发现民生资金违规发放、违规领取、重复报销、骗取套取等问题。在自查自纠阶段,共录入“四项资金”数据524698条、20513.7万元,收到群众投诉24件,目前均已核查完毕并及时回复。对平台反馈的的疑似问题资金,积极督促相关部门核查处理,清退追缴资金1.35万元。此外,还通过整改审计、巡察反馈问题和专项检查,追缴退回各类资金50.6万元。
区纪委监委督促相关部门聚焦惠农惠民资金申报、审核、公示、发放、监管等关键环节,着力解决政策落实不力、资金管理使用混乱、制度机制不健全等突出问题。区民政局将资金监管与巩固脱贫成果有机结合,建立返贫和新增致贫预警机制,通过“红、橙、黄、蓝”四色标注,全面检测脱贫不稳定人员和低保边缘群体,及时予以救助;区人社局扎实开展资金管理风险排查,建立健全业务经办、票据管理等10项内控制度,进一步规范业务办理流程;区医保局制定《肃州区医保基金安全管理制度》,实行网上一站式结算,切实堵塞管理漏洞。
区纪委监委还督促相关部门严格执行《肃州区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向区纪委监委移送问题线索办法(试行)》,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公职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交区纪委监委核查处置,进一步畅通“四项资金”问题线索受理渠道。同时,对全区2018年以来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大排查、大起底,对排查出的11件未办结案件线索,倒排工期,责任到人,限期办结。至目前,全区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人、组织处理3人。(供稿 李长明 编辑 张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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